我跟我老公已经协议离婚两年多了,孩子抚养权都归我,老人家可以主张把房子车子收回去吗?
更新时间:2024-08-13 22:53:12人浏览
问题描述:
律师晚上好,想咨询你一下,我跟我老公已经协议离婚两年多了,房子、车子、孩子抚养权都归我,公公婆婆不知道我们离婚,如果知道我们离婚,老人家可以主张把房子车子收回去吗?因为房子车子都是公公全款出资购买的,当时登记的是我跟我老公的名字,离婚后就只登记了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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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坡律师
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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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与前夫已经协议离婚两年多,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产、车辆归您所有,且孩子的抚养权也归您。目前,房产和车辆已登记在您个人名下。然而,这些财产实际上是您公公全款出资购买,且在您与前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在您们夫妻双方名下。您公婆目前并不知晓您们的离婚情况。
关于您公婆是否可以主张收回房子和车子,关键在于判断这些财产在离婚时的性质以及您与前夫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处分是否有效。
1. 财产性质:虽然房产和车辆由您公公全款出资购买,但登记在您与前夫名下,这可能被视为对您们夫妻的赠与行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一旦完成,除非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否则赠与人无权要求返还。因此,如果公公出资购房购车的行为被认定为赠与,那么在赠与完成后,他无权单方面主张收回。
2. 离婚协议效力:您与前夫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车辆归属的约定,只要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即为有效。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即使公婆不知情,也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3. 撤销权问题:如果公公认为其出资购房购车并非赠与,而是借款或其他形式的临时性资助,并且您与前夫在离婚时未征得其同意就将财产处分给您,他可能主张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从而寻求撤销您与前夫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处分的部分。但这种主张需要公公提供充分证据,并通过法律程序(如诉讼)来实现。
建议:
1. 保留证据:确保您手中持有离婚协议书、房产和车辆过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可能涉及公公出资购房购车的书面文件(如赠与协议、借条等),以备应对可能的法律争议。
2. 法律咨询:如果公婆在得知离婚事实后提出异议
2024-08-12 14: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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