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我60多岁的朋友外出打工意外骨折,二根胸骨一根尾椎骨,已经签署了和解协议

更新时间:2024-08-11 07:43:24人浏览
问题描述:
今年5月份我60多岁的朋友外出打工意外骨折,二根胸骨一根尾椎骨,已经签署了和解协议,当时只给里4万,由于年纪大已经忘记和解协议具体内容,工人病情有严重后遗症,出事地点在廊坊燕郊附近,需要咨询律师。
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9352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可以先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工伤科做工伤鉴定之后去医院治疗,保留医疗单据和相关证据,之后可以委托律师起诉处理,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2024-08-11 07:43:24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打架造成腰椎骨折的处罚规定
打架造成腰椎骨折的处罚规定
打架造成腰椎骨折,构成轻伤的,行为人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为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致人重伤的,
损害赔偿
人浏览
打架手指骨裂算轻伤吗
打架手指骨裂算轻伤吗
打架手指骨裂算轻伤,当事人在骨裂之后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伤残鉴定,按照鉴定结果要求加害人对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损害赔偿知识
人浏览
打架致对方骨折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打架致对方骨折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打架致对方骨折,承担的责任如下:1、打架致对方骨折,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承担
损害赔偿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