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提出和我签订房屋赠予协议,但前提是再次发现他和其他女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或者转账发红包等暧昧行为,我想问一下这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更新时间:2024-07-31 19:22:35人浏览
问题描述:
丈夫经常外遇,为了挽回婚姻,现提出和我签订房屋赠予协议,将他婚前一套房屋无偿赠予我,但前提是再次发现他和其他女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或者转账发红包等暧昧行为,赠予协议才生效。我想问一下这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6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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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娟律师
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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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以不正当男女关系或暧昧行为作为房屋赠与协议的生效条件,根据民法中法无禁止皆自由的原则,这种不道德的附条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因此,这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024-07-31 19: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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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莎律师
盟
服务地区-陕西西安·电话-189-6683-4502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人、受赠人一经达成赠与合意,赠与合同即告成立。但是这是个附生效条件的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才生效。
2024-07-30 19: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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