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准备对外承包此块土地承包费归谁,还是归村委会,给村委会合同怎么写,给个人怎么写。
更新时间:2024-07-23 11:04:25人浏览
问题描述:
村委会1999年在上河套实施水土保持林百亩杏园工程项目,当时村委会利用广播宣传的方式和村干部上门动员指给各户在自家地头、河滩上、荒地上栽植水土保持林谁载归谁,政府给了杏苗子立项每亩补助150元,后整个项目指给了奖补资金110元,个人投资拉土垫地、挖坑栽树,当时我栽植了15亩当时共计产生费用22000.00元,因地薄和持续干旱造成杏树陆续死亡,2002年个人将2.5米深沟槽填平后堆放建筑材料和耕种使用,2008年又重新治理垫土耕种共产生费用90000.00元,2013年个人向村委会申请,经村委会和大杖子乡政府批准在此地块加工锯末和堆放建筑材料使用,现土地现状是采矿用地。现准备对外承包此块土地承包费归谁,给个人还是归村委会,产生纠纷。给村委会合同怎么写,给个人怎么写。
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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