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存在多份多方位精神鉴定检测结果属正常范筹的情况下,自身的风险等不实陈述,能否通过法律鉴定恢复声誉。

更新时间:2024-07-22 13:32:48人浏览
问题描述:
精神科医生为开脱责任,在存在多份多方位精神鉴定检测结果属正常范筹的情况下,在出院结论等文件中称病患存在严重危害社会,他人,自身的风险等不实陈述,并通报市政府办公处,对我的社会形象造成显而易见的抵毁,能否通过法律鉴定恢复声誉。
6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钱承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江苏苏州·电话-152-9839-2722
面对您描述的情况,如果精神科医生在没有充分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做出不实陈述,损害了您的声誉,您确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正义和恢复名誉。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步骤和考虑: 收集证据:首先,确保您有所有相关的医疗记录、精神鉴定结果、以及医生的不实陈述的证据。这些文件将作为您案件的基础。 名誉权诉讼:您可能有权提起名誉权诉讼,要求医生和医院为不实陈述造成的损害负责。名誉权诉讼通常要求证明以下几点:陈述是虚假的;陈述被传播给了第三方;陈述对您的名誉造成了损害;以及医生或医院在做出陈述时存在过失或恶意。 要求更正和道歉:除了经济赔偿,您还可以要求医生和医院公开更正不实陈述,并向您道歉,以恢复您的声誉。 心理和社会支持:面对这样的情况,您可能会经历心理上的压力。寻求心理支持和社会支持网络的帮助,如家人、朋友或专业的心理咨询,对于您的恢复同样重要。 媒体和公众意见:在某些情况下,向媒体公开您的经历可能会促使医院或医生更快地采取行动。但是,这应该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以避免任何可能影响您案件的不利因素。
2024-07-20 14:32:51
陈慧玲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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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名誉权的限制】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第一千零二十六条 【合理核实义务的认定因素】认定行为人是否尽到前条第二项规定的合理核实义务,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内容来源的可信度; (二)对明显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三)内容的时限性; (四)内容与公序良俗的关联性; (五)受害人名誉受贬损的可能性; (六)核实能力和核实成本。 二,起诉吧
2024-07-20 13:38:04
张玉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江苏无锡·电话-150-5212-8040
您好!我是张玉律师。需要了解您的具体情况,才能作出准确判断,所以您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或者对我发起专问,这样我可以及时看到您的问题并回复。
2024-07-22 13:32:48
连江涛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河南郑州·电话-132-1308-2847
收集你所说情况对应的资料后,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
2024-07-20 13:57:26
马兵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江苏苏州·电话-177-5121-3774
可以做精神鉴定的,去有鉴定资质的其他地区权威部门鉴定
2024-07-20 16:24:09
李迎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江苏苏州·电话-133-0613-7525
这是可以的,可以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可以聊聊
2024-07-20 1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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