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重庆标准怎么界定

更新时间:2024-07-10 08:59:27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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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重庆标准怎么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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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案件的立案标准,目前最高检公安部没有统一的规定,各省一般会根据当地经济情况有相应的标准,但可以参考职务侵占罪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八十四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八十四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024-07-10 08: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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