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介绍卖淫一人达到入罪的标准:介绍卖淫被行政处罚,没有被发现,未被发现,过了六个月追诉期
更新时间:2024-07-10 09:41:59人浏览
问题描述:
如何理解介绍卖淫一人达到入罪的标准:一年内曾因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被行政处罚,又再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一人即可入罪。如果两年前介绍一人一次,没有被发现,更没被处罚,两年后又介绍一人一次,该怎么定性?是不是两年前介绍一人一次只能治安处罚,未被发现,过了六个月追诉期,两年后再介绍一人一次,也只能治安处罚,不能将前后两次加起来定罪。
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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