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任职四年多,但公司承诺不扣我五险中的个人部分,请问王律师您此种情况我该怎么操作?
更新时间:2024-07-15 09:46:17人浏览
问题描述:
王律师您好:我在公司任职四年多,入职时双方谈好的税后薪酬是一万(公司包住不包吃,购买五险、由于公司未给我购买一金,但公司承诺不扣我五险中的个人部分,用作抵扣公司未给我所缴一金的部分。)除了每月的工资流水之外没有书面上的协议。持续三年后,公司采用强迫的手段让我搬出公司宿舍自己租房住(截止现在导致我每月产生近三千的房租费,持续一年多消耗我近四万余元),期间我多次跟公司提出申请要么安排宿舍、要不补贴我房租费,但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推诿。同时2024年1月开始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我的广州社保更换到清远社保并每月从我工资中扣除了个人缴纳部分。以上属于公司对员工的变相降薪,请问王律师您此种情况我该怎么操作?
12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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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美娟律师
盟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电话-137-1077-1080
你好,如果没有工资流水有明显的降低,可以考虑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4-07-15 09: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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