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给儿子,这个没有过户会影响吗?这个协议在这个时候还有用吗?
更新时间:2024-07-09 15:22:48人浏览
问题描述:
夫妻双方离婚,房子写的是双方的名字,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给儿子,没有办理过户,后面夫妻有一方出现问题,如果涉及到房子,这个没有过户会影响吗?这个协议在这个时候还有用吗?
7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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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海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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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上海上海·电话-135-0181-9199
您好:这种情况可能会产生影响。
离婚协议中关于将房屋赠与儿子的约定是有效的。然而,由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房屋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尚未转移给儿子。
如果夫妻一方出现债务问题,债权人可能会主张该房屋作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用于偿债,因为房屋仍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但儿子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主张权利,要求按照协议约定将房屋过户给自己。
为避免潜在的纠纷和风险,建议尽快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
2024-07-08 19: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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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银丰律师
盟
服务地区-广东东莞·电话-180-0269-0151
若一方出现债务问题,可能会影响房产,因为未过户房产在法律上仍可能被视为共有财产而受到查封或拍卖
2024-07-09 08: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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