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上田亩证的时候与兄弟的田地填写错误,现在需要更改过来,需要走哪些程序?

更新时间:2024-04-12 20:01:29人浏览
问题描述:
当年上田亩证的时候与兄弟的田地填写错误,现在需要更改过来,需要走哪些程序?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李鑫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江西赣州·电话-186-7014-7268
您好,可以向发证机关申请更正登记。
2024-04-12 20:01:29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338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一、农村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是:
(1)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
(2)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
(3)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
(4)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
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2024-04-03 22:13:04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0586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要进行土地证的补办的流程是:

1.应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用地证明文件、登记声明原证遗失作废的报纸、村委会的证明;

2.备件:申请人以书面申报权证丢失的缘由,及房屋的整体情况;

3.备案查档;

4.登报查明;

5.勘丈入册;

6.登记审查核准;

7.缮证发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024-04-03 22:12:47
综合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010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补办理流程及所需证件资料如下: 
1、本人申请书
2、本村介绍信
3、本人提供的在县市级以上电视台或地市级以上报刊的公告、声明的相关手续,同时应在本村公示七天以上
4、原“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的复印件
5、乡(镇)经管中心重新填写并编码、盖章的“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
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2024-04-03 22:12:3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如何变更土地性质
如何变更土地性质
变更土地性质需向地方规划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经当地规划管理委员会批准。土地性质变更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
土地纠纷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