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在邮政储蓄中的压缩资金,能否取出?
更新时间:2024-02-26 17:36:36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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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在邮政储蓄中的压缩资金,能否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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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来说,都是取出来,如果想继续收利息,完全可以取出来后自己到银行再存。公积金貌似只是一年定期的利率的,自己存更合算一些。
2、如果不及时提取,一年后再提就会出现很多问题,提取难度增加。法律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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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来说,都是取出来,如果想继续收利息,完全可以取出来后自己到银行再存。公积金貌似只是一年定期的利率的,自己存更合算一些。
2、如果不及时提取,一年后再提就会出现很多问题,提取难度增加。法律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24-02-26 17: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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