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之前在环卫所上班期间六七点钟犯病了,之前有点知觉后来失去了意识,签的一年的合同,只上了半年
更新时间:2024-02-15 16:13:49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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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之前在环卫所上班期间六七点钟犯病了,之前有点知觉后来失去了意识,签的一年的合同,只上了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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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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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你在环卫所上班期间犯病,并且需要住院治疗,那么你可以享受病假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如果你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然无法从事原工作,也无法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你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
2024-02-15 16: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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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按病假向公司请假。企业职工非因工负伤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具体期限依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024-02-14 00: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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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向劳动局申请职业病鉴定,然后申请伤残鉴定,然后根据鉴定出来的伤残等级索赔,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2024-02-14 00: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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