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苏州缴纳过五险一金,那五险还有效果吗?

更新时间:2024-02-03 11:10:02人浏览
问题描述:
以前在苏州缴纳过五险一金,提取了公积金,那五险还有效果吗?
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1975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建议向社保部门举报
2024-02-03 11:10:02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8005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五险一金中只有公积金和养老保险在达到一定的条件之后,可以取出来之外,其余险种主要用作保障,是无法提取出来的。
1.公积金:如果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是可以用作购房首付的,如果不是本市户口,并且已离职一段时间,公积金达到了规定的封存月份,那么是可以凭借离职证明取出来的。
2.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要等退休(或死亡)后才能领取个人缴存且扣除已领取的部分,否则只能转移或封存,不会退还给个人手里。
3.医疗保险:而医疗保险的话,一般会有一张医保卡,可以用来刷卡看病买药,但不能办理存、取款业务。
4.失业保险:失业保险要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即可在失业期间,领取相应的失业保险金。
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只有在特定情况出现时才有效,所以是无法取出来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24-02-03 11:09:07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五险一金什么时候开始交
五险一金什么时候开始交
五险一金一般是在入职后的一个月之内开始进行缴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
社会保险
人浏览
交五险一金的好处和坏处
交五险一金的好处和坏处
交五险一金的好处和坏处有:1、五险一金的好处:购买了五险一金之后,无论是生病,失业,受伤还是退休都可以得到经济上的补助。
社会保险
人浏览
公司交五险一金的比例是多少
公司交五险一金的比例是多少
公司交养老保险的比例为22%,医疗保险的比例为10%,失业保险的比例为2%,公司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之后需要为其缴纳五险一金,缴纳五险一金劳动者可以享有相关待遇
保险新知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