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村里不同意,我想起诉给孩子申请村里拆迁福利有冲突吗,打赢官司的机会有多少?
更新时间:2024-01-24 16:26:09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孩子18年10月出生,18年8月开始拆迁,20年10月我把孩子户口迁到我娘家村里,我的户口一直在我娘家,23年下半年开始给我孩子申请村里拆迁福利,但是村里不同意,以我给孩子迁户口的时候没有经过村里同意,属于外迁户口,不符合村规民约规定为由,拒绝我的申请,我跟孩子都是残疾人,我是四级,我孩子是2级,我又找村里,目前村负责人给我申请救助,这个救助跟我想起诉给孩子申请村里拆迁福利有冲突吗,说我孩子不属于村里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应该享受村里的任何福利待遇,不符合他定的村规民约规定,现在村里就是以我孩子的户口是外迁的,没有出生的时候就落户到村里为由,再次拒绝我的申请,我该以哪个充分理由才能给孩子申请上拆迁福利,打赢官司的机会有多少?请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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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但是在当事人的子女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能交验相关的证件及资料;
2、而且户口迁出(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出具同意户口迁出(入)的证明的;
3、当事人子女的户口,可以迁入农村挂靠,但不属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
4、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及当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1、但是在当事人的子女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能交验相关的证件及资料;
2、而且户口迁出(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出具同意户口迁出(入)的证明的;
3、当事人子女的户口,可以迁入农村挂靠,但不属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
4、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及当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024-01-24 16: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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