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不认可此规章制度,要么向职代会和工会反映为什么不签的理由,并保存证据。公司可以和你解除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24-01-05 15:32:10人浏览
问题描述:
不签,表示不认可此规章制度,要么向职代会和工会反映为什么不签的理由,并保存证据。要是工会或职代会都认可了此规章制度,并且程序护法,不签,公司可以和你解除劳动合同。
8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唐海峰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电话-186-2202-8215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来看,我觉得辞退的话涉嫌违法辞退。
2024-01-05 15:32:10
陈凤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电话-155-0225-2506
什么问题?可以不签规章制度。
2024-01-05 14:20:16
翟亚鲁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电话-159-2224-3427
您好请描述下具体案情
2024-01-05 13:15:09
国三奥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电话-130-2227-2229
稍后我给您打电话回复
2024-01-05 13:02:18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5261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职工不签字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职工签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4-01-05 11:39:21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7218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可以不签。签,表示认可和知道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且愿意遵守此规章制度。但是,并不是表示这个规章制度就一定有效,因为规章制度必须合法,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不签,表示不认可此规章制度,要么向职代会和工会反映为什么不签的理由,并保存证据。
要是工会或职代会都认可了此规章制度,并且程序护法,不签,公司可以和你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1-05 11:39:18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2231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法律分析:职工不签字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除按第三十六条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必须员工签字同意外,其他情形,并不需要员工签字同意。
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员工不签字的,公司可以采用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劳动者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服,协商不成,并且拒绝在解除合同通知书上签字,可以到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2024-01-05 11:39:06
王义忠律师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你好,具体想咨询什么问题呢?详细说一下。
2024-01-05 12:09:02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
劳动纠纷
次播放
首先是否给员工的补助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员工当然不同意签了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什么情况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
劳动纠纷
次播放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在实践中,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般可以通过协议解除或者单方解除的方式,单方解除又分为辞职和辞退。如果用人单位想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
解除劳动合同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