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从高空掉下死亡

更新时间:2012-03-16 10:09:17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们的航车质量过关、并销售出来使用、使用过后有螺丝松动、我们找人维修、没有和维修人合同、维修人员从高空掉下来、当场死亡、这责任因该怎么办
1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徐飞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江苏盐城·电话-138-1322-2996
你说的情况还不是很清楚,具体详情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2012-03-16 10:09:17
余联刚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江苏南京·电话-139-0519-2708
由你们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2012-03-14 17:31:32
庄荣华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南京
可以办理。 工伤面临大额赔偿,当事人应当认真把握诉讼机会,讨要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执行方面由律师指导更能够保障权益顺利的实现,巧用保全策略,才是一个成熟的诉讼部署,基于工伤这类案件的特殊性,我们对于家庭困难,经济拮据的当事人,可以给予特殊的帮助。赔偿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下列项目,举证细致,需要专业律师辅助。 一、基本工伤赔偿   (一)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 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四) 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 职工因工致残工伤赔偿   第一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种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河南省规定:支付本人16个月、14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56个月、4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三种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河南省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6—1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6—3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七级36个月,八级26个月,九级16个月,十级6个月。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4年以上、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80%支付;依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对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人员,用人单位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其工伤医疗费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因工死亡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河南省职工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对属于抢险救灾、见义勇为工亡者,按60个月发给。   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5、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四、非法用工伤亡赔偿   1、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2、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2012-03-15 19:23:06
颜立权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南京
若是雇用关系或有劳动合同关系则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是承揽关系,则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看具体情况
2012-03-14 21:41:10
赵振华律师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法律规定双方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实践中判断双方的过错一般要看双方合同、专业技术证件等。
2012-03-14 17:18:22
周勃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南京
你好,依你所述应当先报安全事故,由安检部门确定责任。你们聘请的维修人员与你们是什么关系?建议你们能与律师沟通,以便为你们提供更准确的法律服务。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2012-03-14 16:40:26
法律快车律师团队律师
服务地区-安徽马鞍山
建议联系面谈,若是雇用关系或有劳动合同关系则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是承揽关系,则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2012-03-14 16:27:02
吕厚虎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南京
你说的情况还不是很清楚,具体详情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2012-03-14 16:25:19
田野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应该是劳动关系,按照工亡赔偿。
2012-03-14 16:14:32
张兴中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南京
你好,建议联系面谈,若是雇用关系或有劳动合同关系则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是承揽关系,则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2012-03-14 15:41:30
汤红云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南京
客户请你们的维修人员去修理出了事故,那应该是劳动关系,按照工亡赔偿。
2012-03-14 15:34:4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雇佣关系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雇佣关系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第一、劳动者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就其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给予赔偿。第二
工伤赔偿
次播放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可以参考以下方式。《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站台停车下客扣多少分
站台停车下客扣多少分
站台停车下客视同为违停,一般不扣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处罚如下:1、现场违章处罚。2、非现场违
交通事故
次播放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
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
全国各地对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有不同的规定,但一般是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根据《劳动保险条例》规
劳动纠纷
次播放
工地死亡赔偿60-100万左右。因工死亡待遇包括:(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高空抛酒瓶被罚断电,高空抛物如何担责
高空抛酒瓶被罚断电,高空抛物如何担责
近日,在河南焦作一男子夜里喝酒,从13楼扔下酒瓶。物业公司根据业主规约,执行断电30天的处罚。过了十几天,男子老婆不堪停电困扰,打110报警请民警向业主求情。
侵权责任
人浏览
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筑工地职工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在保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对于用人单位不再缴纳工伤保险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高空坠物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
高空坠物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
自从有了电梯房以后,大部分的人都愿意将房屋买在高楼,这样房屋的视野比较好,也能避免城市里的噪音污染,有很多人为了方便觉得往楼下扔一点小东西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但
侵权责任
人浏览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计算,赔偿二年。死者不满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职工下班外出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职工下班外出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职工下班外出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
劳动纠纷
人浏览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死亡一人司机有何处罚
交通事故死亡一人司机有何处罚
对于司机的处罚,需要根据案件情节以及交管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大小,来决定司机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交通事故
人浏览
我国死亡赔偿金计算的法律依据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货车经过掉下巨石 骑行妇女被砸身亡
货车经过掉下巨石 骑行妇女被砸身亡
4月1日晚9时许,一辆大货车在途经唐山市古冶区赵各庄矿第四小学门前路口时,车上运输的一块重约1吨的石块掉落,一位骑车经过的妇女被石块砸中身亡,另一人受伤。目前事
其他交通案例
人浏览
死亡证明丢失如何补办
死亡证明丢失如何补办
死亡证明丢失了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
案件执行
人浏览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
交通事故
人浏览
意外工伤,导致死亡怎么赔偿:应当按照工亡的标准进行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