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三年级的同学,因上课铃响,掉了牙齿学生的家长要求,另一个学生赔偿三分之二的费用,这个合理吗?
更新时间:2022-12-03 01:42:42人浏览
问题描述:
小学三年级的同学,因上课铃响,都各自跑回教室,其间两人互撞,都摔倒在地上,一个人牙齿掉了一个,一个肩膀有淤血,掉了牙齿学生的家长要求,另一个学生赔偿三分之二的费用,这个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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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上学路上摔伤,由学生的监护人负责。学校只对学生在校内受害承担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外受到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2022-12-03 01: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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