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下班后摔伤需要雇主负责么?
更新时间:2023-01-08 15:55:17人浏览
问题描述:
工人下班后摔伤需要雇主负责么?
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0905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下班路上自己摔伤单位不需要负责任。在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的不算工伤。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才应当认定为工伤。
2023-01-08 15:55:17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雇佣工人意外受伤,雇主应担责
雇佣工人在工地工作时,不慎从高处坠落受伤,而雇主拒绝赔偿。最后法院审理了,雇主刘老板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雇工王先生有上述明显的过错,故应该按照规定对王先生的人身损
劳动法动态
人浏览
受伤后根据交警出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后进行赔偿。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雇员下班途中受伤能否要求雇主赔偿?
雇员下班途中受伤能否要求雇主赔偿?作者:金溪县人民法院邹峰【案情】2008年9月,雇主李某雇请雇员张某等人为自已承包的山场砍山,并约好工资报酬为男的55元/天,
工伤案例
人浏览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主要责任,可以认定为工伤,建议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再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主张赔偿。【工伤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雇员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雇主应否承担责任?
雇员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雇主应否承担责任?案情:2008年9月,雇主李某雇请雇员张某等人为自已承包的山场砍山,并约好工资报酬为男的55元/天,女的50元/天。由于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人浏览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雇员干活受伤 雇主应该担责
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绿源公司赔偿原告张某医疗费等总计5万余元。2007年11月20日左右,被告绿源公司委托王某招录化油工人,原告张某来到
劳动合同知识
人浏览
需要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鉴定的结果为准。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日后恢复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