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二年级上课期间被后座同学用铅笔划伤脸,学校应该怎么处理此事。
更新时间:2020-06-16 15:16:40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儿子二年级上课期间被后座同学用铅笔划伤脸,出现一条伤痕。学校应该怎么处理此事。
5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交警以确定双方责任比例。如果当时没有及时报,可以事后补报,让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论双方责任比例如何,只要能证明是对方撞的,对方及其投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交通事故被撞伤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作了类似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参考规定:《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第十六条】下列情形,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一)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缺陷产品造成财产损害不包括对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害。缺陷产品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第十条】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是因为校方原因造成的学生意外伤害,可以要求两者同时赔付。如果不是因为校方原因造成的伤害,只能申请意外险赔付。校方责任险,是一种保险的名称,是由学校作为投保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