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双方正常争吵,一方报警了,被警察看到说是杀人未遂并殴打,这能算杀人未遂吗,警察侵权了吗

更新时间:2020-04-20 17:46:40人浏览
问题描述:
问一下双方正常争吵,一方报警了,化解后另一方在商店买水果刀,被警察看到说是杀人未遂并殴打,这能算杀人未遂吗,警察侵权了吗
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刘德志律师
服务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您好,根据你的描述,买水果刀并不必然上杀人未遂。
2020-04-20 17:46:40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故意杀人未遂罪判多少年
故意杀人未遂罪判多少年
首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然后
刑事辩护
次播放
故意杀人未遂,但致人重伤或残疾,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杀人未遂被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肯定属于重刑犯。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是故意杀人(未遂)还是故意伤害
是故意杀人(未遂)还是故意伤害
「案情」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以被告人孙小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判决后,被告人孙小
刑法案例
人浏览
杀人未遂又称为故意杀人未遂罪,以故意杀人罪论罪判处。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拿刀杀人未遂判几年
拿刀杀人未遂判几年
拿刀杀人未遂比照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1、
刑事辩护
人浏览
故意杀人未遂:1)客观不能犯:就是客观方面让你达不到致死的效果。如A要杀死B但是B穿了防弹背心,A用尽了所有方法B都死不了。这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故意杀人未遂判几年
故意杀人未遂判几年
故意杀人未遂比照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
刑事辩护
人浏览
您好,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第二百三十二条故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对于轻伤案件,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属于公诉。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八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办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持刀杀人未遂如何定罪
持刀杀人未遂如何定罪
持刀杀人未遂涉嫌故意杀人罪,按照刑法规定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辩护
人浏览
涉嫌强奸一般刑事拘留不超过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批捕后一般会羁押到开庭判决。批捕后,公安机关有2-7个月的侦查期限,检察院在不退卷补侦的情况下,一般是一个半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故意杀人未遂罪是什么
故意杀人未遂罪是什么
故意杀人未遂,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刑事辩护
人浏览
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未遂有很多种,包括:1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故意杀人未遂怎么认定
故意杀人未遂怎么认定
故意杀人(未遂)罪,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形的,则
刑事辩护
人浏览
持刀杀人的,构成杀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在主观上没有杀人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雇凶杀人未遂判什么罪
雇凶杀人未遂判什么罪
雇凶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杀人未遂的,按犯罪未遂处理,具体量刑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即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
刑事辩护
人浏览
易元云故意杀人(未遂)案
易元云故意杀人(未遂)案
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1999)桐刑初字第33号公诉机关: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检察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李国华,男,1968年9
刑法案例
人浏览
故意杀人罪于故意伤害罪的本质区别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陈进火故意杀人(未遂)案
陈进火故意杀人(未遂)案
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0)大刑初字第76号公诉机关大田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进火,男,1971年6月9日出生于福建省大田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
刑法案例
人浏览
未婚同居即男女双方以非夫妻名义公开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种两性关系,该种关系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同居双方都没有配偶的同居行为,现行法律不做干涉,一方或双方都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