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与丈夫没在一个户口上,可以继续承包使用农村丈夫的土地吗?

更新时间:2020-03-08 07:57:47人浏览
问题描述:
农村户口丈夫死亡,妻子与丈夫没在一个户口上,妻子是城市户口,可以继续承包使用农村丈夫的土地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怀向阳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99-1039-2975
您好!是可以主张,是合法的
2020-03-05 13:32:39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401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需要判断土地是否属于死者的财产。若属于死者的遗产,继承人可以继承,否则不能继承。
  一般来说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所以继承的是土地的使用权。
  根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2020-03-08 07:57:47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1932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户口和继承权是没有直接关联的。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继承权必需具备(1)必需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财产。(2)必需是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2020-03-06 15:54:06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8986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1、遗产的分割和户口是没有关系的;
  2、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是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的;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020-03-05 19: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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