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9月3号辞工他让我做到10月20号左右才给我走他这样违反劳动法吗

更新时间:2019-09-10 03:33:13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去9月3号辞工他让我做到10月20号左右才给我走他这样违反劳动法吗
5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4928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用人单位”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即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1、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3、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4、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7、违反劳动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用人单位由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9、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2、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13、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9-09-10 03:33:13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5436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中"法律、行政法规"与本法第十七条解释相同。第(二)项中,"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威胁"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欺诈、威胁的解释依据《最高人民在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劳动合同的无效,经仲裁未引起诉讼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经仲裁引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认定。
2019-09-09 05:08:21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2548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这一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作了具体规定。
2019-09-06 19:18:24
曾凯旋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中山
您说的具体什么情况呢?
2019-09-06 11:21:15
朱颂华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中山
您好!提前三十天辞职即可
2019-09-06 09:28:2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企业不复工可以辞职吗
企业不复工可以辞职吗
企业不复工,员工可以辞职。员工可以与企业协商一致辞职,也可以提前三十日向企业发出书面的辞职通知来辞职。如果员工在试用期的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同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一样,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老婆走了几个月可以起诉离婚
老婆走了几个月可以起诉离婚
法律没有规定老婆走了几个月可以起诉离婚,法院判离婚的依据是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判决
离婚
人浏览
劳动者没有按照正常辞职程序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应当赔偿的。《中华人民共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新机动车登记规范10月1日起施行
新机动车登记规范10月1日起施行
记者今天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范》,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规定,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机动车登记及相关业务过程中,
交通法其它
人浏览
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年2月28日修订,2006年6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年2月28日修订,2006年6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信托法规
人浏览
工作纠纷: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新交通法规 2010年4月1日全文
新交通法规 2010年4月1日全文
2010年4月1日新交通法规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做了调整和修订具体2010年4月1日新交通法规修订如下: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
道路交通安全法
人浏览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临时工辞工不批怎么办
临时工辞工不批怎么办
临时工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纠纷
人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试用期自己离职有工资吗
试用期自己离职有工资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自己离职符合法定程序且无过错的,是有工资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
劳动纠纷
人浏览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较经济的做法:1、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他们来调查。2、如果他们不来调查的话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吗
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吗
试用期辞职是有工资的。劳动者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
劳动纠纷
人浏览
2010司法考试时间9月11日-9月12日
2010司法考试时间9月11日-9月12日
2010司法考试时间是9月11日-9月12日。2010司法考试时间比2009司法考试时间要提前一周,随着司法考试时间的日益临近,考生们在进行知识的复习和储备之余
司法考试报名
人浏览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曾经明确,“自动离职”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即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职可以随时走吗
离职可以随时走吗
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在离职当天用人单位需要按劳动者实际工作日数结清工资。在实际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能会拒绝曾经收到过你的辞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