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在邗实上的,现在人家说黄了,没找到人,也过了报名的期限。现在应该怎么办啊?
更新时间:2019-07-31 13:14:38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们学区在蒋王初中,小学在邗实上的,本来打算找人留在本校的,现在人家说黄了,没找到人,也过了报名的期限。现在应该怎么办啊?
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合同没到期,房东要加房租的处理方法:首先,要明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对租金是如何规定的。一般在合约期内是房东是不能单方提高租金变更合同实质内容是不允许的。你可以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房产过户属于房屋所有权变更,需要交税。房屋转手交易或赠与时,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及附加、契税、个人所得税。二、当夫妻双方协商,将共有房屋归属一方所有,或经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工作中受伤了,单位不管你,还在发愁不知道该怎么办吗?
员工发生工伤,单位需要做的事情:员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
工伤保险
人浏览
在没签合同的情况下,能要利息么?首先要看是否有口头约定利息。一、双方在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又无口头约定利息的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如只是简单说还钱的时候要给利息,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不到欠款人,欠款人失踪。向谁催讨债务,这个十分明确。谁欠款就向谁讨债。如果你要跟其他人讨债确实无道理可言。首先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借条中是有必要写明还款日期的。若没有写明,债权人随时有权要求债务人在合理的时间内偿还借款。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的返还期限】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区别在于(一)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代理职责在于维护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物联网,船舶业的星星之火
当前,国际海事组织(IMO)越来越重视一个船舶新概念E-navigation,即通过电子方式在船上和岸上收集、综合、显示海事信息,以增强船舶到泊位的全程航行能力
海事海商动态
人浏览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房屋管理局下达了拆迁裁决书,那么,这就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你就要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其行政行为违法,撤销其具体行政行为。这叫行政诉讼,由当地的法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