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因病去世了,我身上有70多岁的,老公公,还有,我没有偿还能力,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9-01 18:28:20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丈夫因病去世了,我身上有70多岁的,老公公,有一个十几岁,还有,癫痫病,我没有偿还能力,该怎么办?
5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王军雷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山东青岛·电话-188-5317-9265
什么债务要偿还?
2019-02-13 12: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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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帮助19679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男方死亡,共同财产(包括50万赔偿款)先分一半给配偶,剩下部分为遗产。遗产分配: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按人头平均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按第二顺序继承,即兄弟姐妹。
按本案情况,按第一顺序继承,兄弟姐妹不分。
在分配时,应照顾老人、未成年子女、无生活来源或生活困难的、生前照顾多些的。
2019-09-01 18:28:20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7738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死亡赔偿金应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协商分配,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流程分配。第一顺位继承人分别有死者的父母、子女、配偶。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2019-04-27 19: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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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帮助17094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丈夫去世遗产的分配:
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根据订立的遗嘱对遗产进行分配。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遗产分配:
丈夫去世以后,妻子和儿女在继承遗产的时候,首先,应当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定为遗产,而应分割成属于妻子所有部分和属于丈夫所有部分。然后,将属于丈夫所有部分列为遗产范围,由妻子、父母和儿女协商分配。分配的时候,当然要按继承顺序,应当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尽扶养、赡养义务的情况和继承人中有无未成年人、生活上有无困难,是否需要赡养等,酌情作出适当安排。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019-04-11 15:19:16
于江萍律师
服务地区-山东青岛
欠的什么款项?因为什么而欠款?
2019-02-12 22: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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