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房屋使用权人签的合同,房屋产权人盖章认可,能起诉产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9-08-08 17:45:24人浏览
问题描述:
和房屋使用权人签的合同,房屋产权人盖章认可,房屋被政府拆除,房屋使用权人无力承担违约费用,能起诉产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吗?谢谢!
10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张敬辉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不能起诉产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019-01-28 22:08:05
韩委志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电话-130-4228-2838
可以起诉追究对方责任
2019-01-28 17:12:04
徐卫东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31-2475-6010
你好,一般可以。。
2019-01-27 09:06:44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5720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产权房是指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业主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并且,业主还可以将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在房地产登记机关,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人。业主的房屋可以自行出租、出售,也可以继承、赠与。
2019-08-08 17:45:24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3141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违约责任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当事人约定。  当事人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的责任形式,也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的范围及损失的计算方法。具体表现在当事人可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幅度,可以预先约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甚至确定具体数额,同时也可以通过设定免责条款限制和免除当事人可能在未来发生的责任。但是,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约定,并不是说当事人未约定违约责任的,不发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法律赋予合同的效力,即使当事人未在合同规定违约责任,违约方也须依法律的直接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违约责任应当限定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为了保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责任条件的公平合理,法律也要对其约定予以干预。如果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也将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而适用法定的违约责任。
2019-06-29 13:39:09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9156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房屋租赁合同租期未满的违约金,  一、房屋租赁合同租期未满的违约金  1租期未满押金不退;  2、违约,收年租金30%的违约金。  3、具体要看双方租房合同的内容。如果合同规定可以提前退房,提前一个月通知即可。且不算违约。如果合同没如此规定。那么就是是违约,需要根据双方约定或者是法律规定交一定的违约金。  4、双方当时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就是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的,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  三、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关于违约金的性质,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2019-02-07 00:16:23
赵明洋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你好,如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责任,如支付我方营业损失、装修损失等,同时房屋产权人也盖章认可,可以直接起诉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2019-05-05 11:24:35
刘哲律师
服务地区-辽宁锦州
起诉追究对方责任
2019-01-30 15:51:54
拓夫事务所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您好!您可以委托律师帮您维权
2019-01-28 11:22:27
李建成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可以起诉追究对方责任
2019-01-27 07: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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