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卖经济适用房,什么条件下才能正常买卖?非常感谢

更新时间:2018-12-28 01:28:21人浏览
问题描述:
请问卖经济适用房,什么条件下才能正常买卖?非常感谢
5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朱正洪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江苏南京·电话-187-0517-3692
可以买卖;约定谨慎;
2018-12-25 14:09:01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0017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常住户口满一年);中低收入家庭;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
1994年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不含别墅、高级公寓、外销住宅)建设的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的管理费。
2018-12-28 01:28:21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4495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一、两种不同情况的经济适用房买卖  1、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二、相关政策对经济适用房买卖的规定  1、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5年内购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离婚析产和法院判决除外),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经济适用住房原出售价格回购。  2、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应按照不低于计征单价(实际成交价高于计征单价的,按实际成交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差价的60%缴纳增值收益,用于补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计征单价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布的届时成都市中心城区享有优惠政策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中,同一环域范围土地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下浮10%为基准计算。  3、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其已享受的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部分,应全额上缴计征单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的差额。  4、曾作为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或共有人,离婚析产后不再拥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再婚组成家庭后可与新组成的家庭成员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可共同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但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其原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人均建筑面积部分应全额上缴计征单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的差额。
2018-12-27 05:50:37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970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准备以下条件: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018-12-26 04:50:04
法律快车律师团队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南京
您好,具有两证,可以上市交易。
2018-12-25 09:40:2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发行股票条件是什么
发行股票条件是什么
1、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股本总额的35%,并且认购的总数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2、发起人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应
公司企业
次播放
买卖经济适用房的法律规定,一、买卖经济适用房的法律规定新修订的《经济适用住房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一是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廊坊买房条件
廊坊买房条件
非当地户籍居民能够提供当地3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或者纳税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者无法提供当地3年及
房产纠纷
次播放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房的特性决定了决定适用房的申请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北京二类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
北京二类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
北京二类经济适用房,一般是指回迁性质或者安居性质的房屋,在房产证上房屋性质处会标示“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这类房屋上市交
房产纠纷
次播放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用住房是可以买卖的,但是有限制条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购房人可以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
房产纠纷
次播放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3)家庭收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取保候审条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武汉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是什么?
武汉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是什么?
由于经济不断的发展,房产买卖也是相当受到人们的关注,相信对于居住在武汉的人来说,大部分也都会关注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问题。因此,想必大家都想了解关于武汉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
人浏览
买卖二手房贷款相关问题:1,贷款额度:贷款金额不高于房产实际交易价格与银行认可评估价格孰低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当地银行分支机构根据国家住房信贷政策和借款申请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条件
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条件
北京属于我国的一线城市,可想而知房价的昂贵程度。很多年轻人无法承受房价所给予的压力,因此经济适用房的推出受到了不少关注。经济适用房是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提
经济适用房
人浏览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申请人户口在城内,且没有自己的房子;2、申请人单身的话,必须在35周岁以上;结婚的话,要符合晚婚晚育年龄。(1)居民购买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经济适用房可以过户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过户吗?
经济适用房的好处是价格便宜,但是不管是申请还是其后的交易、过户,其条件都比较严格。经济适用房可以过户吗?理论上说,经济适用房是可以过户的,其过户条件基本和交易条
经济适用房
人浏览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含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有哪些条件?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有哪些条件?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有哪些条件?这是很多购房者非常关心的问题,虽然目前已购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一样,拥有完全产权,但是要上市交易还是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卖房者
经济适用房
人浏览
廉租房可以继承吗
廉租房可以继承吗
廉租房不可以继承,以前的其他租户可以申请续住。廉租房的使用人要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住房,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
房产纠纷
人浏览
买卖经济适用房的法律规定,一、买卖经济适用房的法律规定新修订的《经济适用住房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一是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经济适用房买卖
经济适用房买卖
案件简述:南京雨花台区开庭,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杨朝江律师代理处理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案件,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南京电视台、雨花台区有限电视进行摄相转
经济仲裁案例
人浏览
办理继承房屋过户手续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证明需要到被继承人所属的派出所开具2.继承人也需要有一个继承证明,该证明需要到被继承人所在的单位(无单位的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