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正常开小区楼道的窗户,窗户掉下去砸到人了,这是属于物业的责任还是开窗人的责任?

更新时间:2018-10-14 22:25:20人浏览
问题描述:
请问正常开小区楼道的窗户,窗户掉下去砸到人了,这是属于物业的责任还是开窗人的责任?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陈世炫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电话-135-7055-8279
咨询交管部门。
2018-09-09 13:51:18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9315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一、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的主要责任  1、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  2、物业设备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  3、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污染防治、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  4、物业管理安全。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小区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以及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  二、小区业主的责任划分  根据“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业主对其所有的物业应承担维护责任;其他设施、设备依情况不同而不同:  1、房屋的室内部分,即户门以内的部位和设备,包括水、电、气户表以内的管线和由业主负责维修的部分如自用阳台,除自己维修外,业主也可委托有关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专业维修人员代修;  2、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的部分为: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即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主体公用设施;  3、由市政公用单位负责维修的部分为:住宅区内的水、电、煤气、通讯等管线的维修养护,由有关供水、供气及通讯单位负责,维修养护费也由其支付。但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上述有关单位另有约定的,按双方约定确定维修责任。  维修责任的承担:  1、业主未履行其维修责任,致使房屋及附属设施已经或者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可授权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造成损失的,由业主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人为造成公用设施损坏的,由损坏者负责修复,恢复原状,不能修复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另外,小区内的其他地区责任划分有些既不属于物业管理公司,也不属于业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居住小区内其他设施管理职责  居住小区内供气(包括煤气、天然气)电话、路灯及相关设备、设施、管线等,均分别由供气企业、电信和路灯管理部门各自负责维护、管理。  2、居住小区内绿化管理职责  居住小区内绿化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由园林绿化部门负责;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可由园林绿化部门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的,应当接受园林绿化部门的业务指导。  3、居住小区内的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居住小区规划红线内的机动车停车场(库)非机动车存车处等交通设施,均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管理;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现交通违章,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设立收费停车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4、居住小区内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供水管网及管网上设置的地下式消防井、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由供水部门负责维护、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高、低压消防供水系统,包括泵房、管道、室内消防栓以及防火门、轻便灭火器材、消防通道等,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修、管理,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8-10-14 22:25:20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0433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物业不负责任可以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业主与物业公司存在一个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不符合合同规定,可以起诉物业公司违约;
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
2018-09-27 22:48:57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8465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物管公司对小区负有一定的安全防范义务。依据我国目前物业管理相关法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物业管理手段来看,物业公司对整个小区的安全保卫范围是整个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虽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管公司有一定的安全防范义务,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所约定的保安服务,仅指物业管理企业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和物业使用的安全,而实施的必要的正常防范性安全保卫活动,这种保安义务应是有限的、必要的、相对的,不应理解为绝对的、全面的保安义务。
当物业公司有违一般性的物业保安义务并造成管理区域内财产灭失的,应根据其违约程度确定需承担的责任和具体赔偿额。
2018-09-12 15:56:21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屋顶漏水怎么处理
屋顶漏水怎么处理
先确定漏水的原因。如果是楼上住户的责任,建议先与楼上的住户协商要求对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先把漏水的隐患消除,然后可以就财
房产纠纷
次播放
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来自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物业管理公司应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那么,物业管理有哪些法律责任,物业管理有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楼顶漏水物业有责任吗
楼顶漏水物业有责任吗
楼顶漏水小区物业当然具有一定的责任,如果楼顶漏水是因为物业不承担及时维修的义务造成的话,物业应当在自己的义务范围内承担责任,假如小区物业已经尽到自己的责任,那么
物业管理
人浏览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的责任主要有:①安全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雨篷碎块伤路人该谁来赔
雨篷碎块伤路人该谁来赔
雨篷碎块伤路人的,由雨篷的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
损害赔偿
人浏览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晚上9点弹钢琴算扰民吗
晚上9点弹钢琴算扰民吗
晚上九点弹钢琴的声音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属于扰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二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
损害赔偿
人浏览
1、员工因重大过错导致工伤,如果员工有责任的话,可以要求承担一定的赔偿的,但是员工还是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的。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邻居噪音扰民到哪投诉
邻居噪音扰民到哪投诉
邻居噪音扰民,你可以选择报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房产纠纷
人浏览
1,首先,你和酒店之间成立的是一个服务合同2,酒店有安全保障义务,酒店从其营业性质本身就担负着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近年来,随着我国服务行业的快速发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楼上漏水不修怎么办
楼上漏水不修怎么办
楼上漏水不修有以下解决办法:1、楼上漏水不进行修理,可与楼上的邻居进行协商处理。2、如果协商不成可找小区物业,让他们给意
房产纠纷
人浏览
房屋出租手续包括以下几点: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闯红灯被撞了司机有责任吗
闯红灯被撞了司机有责任吗
闯红灯被撞了司机是否有责任需要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
交通事故
人浏览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业主车被砸,物业没责任?
业主车被砸,物业没责任?
如果有一名醉汉当着本小区物管人员的面砸本小区业主的车,那么物管人员该怎么办?昨日,家住常州某一新建花园的市民周先生向本报反映:四天前的一晚,小区内一名喝醉酒的业
物业管理职责
人浏览
开发商噪音扰民有赔偿吗
开发商噪音扰民有赔偿吗
如果开发商噪音扰民给附近居民造成损失的,则开发商是需要赔偿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会被罚款。另外,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
损害赔偿
次播放
首先要看物业的责任在于是否尽到了管理义务。如果物业按照规定安排的安保人员巡视;进出小区的非住户都有登记;主要路段和单元门处都有摄像监控,而且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进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墙壁裂缝赔偿标准
墙壁裂缝赔偿标准
没有具体的赔偿标准,一般质量问题只负责保修。属于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如墙体或地坪轻微开裂、空鼓等问题。交付使用的房
损害赔偿
人浏览
根据我对物业费诉讼时效分析,时效一般是2年时效期间。是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有该权利起2年内不行使的,丧失胜诉权。你所说的事实符合一般诉讼时效期间2年。若这期间物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