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意外受伤,到医院治疗一个星期眼睛里面还肿有血丝,医生让出院,理由是让回去养着,这付合吗
更新时间:2018-08-11 16:19:50人浏览
问题描述:
眼睛意外受伤,到医院治疗一个星期眼睛里面还肿有血丝,眼皮有逢针五十针还没拆线,眼睛也看不到,医生让出院,理由是让回去养着,这付合吗
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交通事故后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一、交通事故后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赔偿费用,按照人身损害进行赔偿,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调查:农民工不怕流血流泪,就怕医院药费
盖楼盖了10多年的建筑工人老谢风趣地给记者透露了工地上工友们的看病秘籍:头疼发烧自己抓药,胃炎肠炎诊所省钱,工伤大病直拨120。生活在城市中的农民工是一个特殊群
合同动态
人浏览
委托律师封存病历,医疗过错鉴定,要求赔偿赔偿的计算1医疗费的计算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诊疗费+医药费+挂号费+住院费+其他,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后续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保险条例》,不管是正是职工,还是雇工,都应该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出现工伤的,给员工提供工伤待遇。你可以拿工伤保险给老板看,跟他协商,把医疗费用单据带上。他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3~25条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医疗人身侵权损害的赔偿标准有两种:一种是医疗事故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但此规定只适用于构成医疗事故的医患纠纷;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时,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也是需要对患者进行赔偿的。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失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就不用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里面的相关规定来办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医院,责任民事上的责任承担,是按照过错原则来判定的。但是,对患者的赔偿,首先由医院承担,因为医生不是对患者侵权的顺序责任人。对于该损失如何在医院和医生之间消化,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住院期间费用,社保处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应由工伤职工本人和医疗保险基金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