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地下车位开发商可以买卖吗?

更新时间:2019-01-02 22:47:53人浏览
问题描述:
经济适用房地下车位开发商可以买卖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7985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房的特性决定了决定适用房的申请、购买、转让都有一些特殊的条件和限制:比如在购买多长时间内不得上市交易,交易后要补交多少费用。而且从长远来看,将来应该是限制越来越多,最终很可能变为不能上市交易,由政府回购或在限定的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的人群中流转。  比如在北京,按《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2008年4月8日《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在司法实践中,有不少不到5年、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也被交易,并引发纠纷诉到法院,这种情况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如何处理?  以北京的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分以下几种情况判断和处理:原则上,就不到规定上市期限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进行交易的买卖合同,一方起诉到法院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可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交易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是在2008年4月11日之前签订的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该房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后再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在一审辩论结束语前该房已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可认定该合同有效。(2008年4月11日是《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限定的时间)  出卖人转让已购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当事人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如果经过诉讼确认该类买卖合同无效,会给双方带来什么后果呢?按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通常,合同无效,应该是双方各自返还,对合同无效负有责任的,应赔偿对方相应损失。  到法院主张已购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无效的,一般都是卖方,原因很简单,就是房价的不断上涨,让很多经济适用房的卖方觉得亏了。针对这一特点,如果买卖合同被出卖方诉到法院确认无效,买方有权要求得到一定的损失赔偿。法院在认定买受人所受损失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出卖人因房屋升值获得的利益、买受人因此丧失的订约机会损失、买受人装修房屋的添附价值及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最终予以确定。所以,在卖方主张合同无效后,买方适当维权,卖方应该也无法取得预期的房屋收回的利益。  当然,对于不符合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本来就属于买卖双方规避经济适用房政策的一种违规行为,对双方而言,都是有风险的,而且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政策,也一直在不断调整中,将来肯定会越来越严格,从律师的角度看,如果不符合交易条件,还是不要交易为好。
2019-01-02 22:47:53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0217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据了解,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对于如何计算“住满5年”的时间问题,专家指出:这是已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两个证件可由购房家庭提供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居住时间。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例如同样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在未住满5年的情况下,只能以2650元/平方米或低于265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出售。并且,购买此套房屋的购房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此套房屋。  出售提醒: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持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到北京市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以上两种情况的出售人都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户口及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其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2018-12-13 00:59:57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0366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现实生活中,有部分人出于各种目的,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借名买房,指以他人(符合购买条件的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府限制购买的房产,名义买房人和实际买房人签订合同,约定实际买房人以符合政府规定条件的人的名义买房,等到政府允许转让时再将房产过户到实际买房人名下。实际买房人支付购房款和额外一笔酬金给名义买房人。  在履行借名购房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涉及诉讼,该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从政府推出经济适用房的目的考虑,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从而改善整个社会的居住状况。而借名购房的出现,会使原来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人购买经济适用房,而原应享受经济适用房的人群的住房条件仍然没有得到改善,这样就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这是一种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规避法律的民事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所以,本案中胡先生与李某签订的协议应当无效,胡先生可能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房屋的物权,但并不妨碍胡先生向李某主张返还房款及损失等。  根据新近公布的《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经济适用房产权证不满五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只能由原住房保障机构回购。取得产权证已满五年确需转让的,原住房保障机构可行使回购权,如其决定不予回购的,房产权利人方可向他人转让,经济适用房转让后,转化为商品住房。  另外,根据该规定,经适房申请人采取弄虚作假、以欺骗手段获得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的,该不良信用记录将纳入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取消已取得的申请资格,并禁止其5年内再次申请。申请人已骗取购买或者租赁经济适用住房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收回,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018-11-03 10:23:21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地下车位有产权吗
地下车位有产权吗
地下车位具有产权。有产权的车位产权使用年限为70年,无产权车位的使用年限为20年。对于车位产权年限到期,具体怎么处理,还没有明文规定,现在车位的产权到期处理办法
房地产法
人浏览
经济适用房申请需要条件:这个是要分地区的,不同的城市和地区的申请条件也不尽相同!你可以看一下这个,希望对你有帮助!《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用住房是可以买卖的,但是有限制条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购房人可以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
房地产
次播放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核心内容:经济适用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那么,经济适用房的可以买卖吗?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
经济适用房
人浏览
经济适用房买卖
经济适用房买卖
案件简述:南京雨花台区开庭,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杨朝江律师代理处理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案件,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南京电视台、雨花台区有限电视进行摄相转
经济仲裁案例
人浏览
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构成住房建设的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探设计和前期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建设安装工程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础的1%~3%的管理费、贷款利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商品房收房注意事项
商品房收房注意事项
商品房收房注意事项:1、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2、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3、房屋检验,收房过程中必须要掌握一个原则
房地产
人浏览
经济适用房买卖
经济适用房买卖
大家都知道,一二线城市的房价都是非常高的。对于处于低收入水平的家庭来说,要想在大城市里安家落户,可以说那简直比登天还难。因此为了更好的解决大多数人的住房问题,国
房地产法
人浏览
根据我国新出台的《物权法》规定,在建筑区划内以及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都应当首先满足业主们的需要。建筑区划内,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的汽车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需要看产权情况 。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买,商品,退在商场购买东西,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商场承诺无理由退换货,那在有效期限内,您可以去退换货;第二种情况,如商场没有无理由退换货的承诺,必须是您购买的商品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现实生活中,有部分人出于各种目的,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借名买房,指以他人(符合购买条件的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府限制购买的房产,名义买房人和实际买房人签订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原则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原则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原则如下: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
房地产法
人浏览
购买不足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可以保护,但是现在买卖不合法,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二手现房交易税费由买家还是卖家承担
二手现房交易税费由买家还是卖家承担
二手现房交易税费由买卖双方一同承担。买家需缴纳房款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卖家需缴纳交易费、房款0.05%的印花税
房地产法
人浏览
有证就可以买卖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二手现房抵押贷款要多久放款呢
二手现房抵押贷款要多久放款呢
二手现房抵押贷款一般三周左右放款,具体可以咨询当地银行。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后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面签银行、银行报卷和审批;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
房地产法
人浏览
您好!请问房屋属于谁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二手房离婚怎么分割
二手房离婚怎么分割
二手房离婚分割如下:属于个人财产的分割给个人,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子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出资人、出资
房地产法
人浏览
针对板楼一楼挖大坑不回填的情况,应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进行处理。该法规旨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若不及时回填,可能导致地基不稳、安全隐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买卖二手房是否还要土地转让证
买卖二手房是否还要土地转让证
买卖二手房需要土地证。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在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完税证明等资料,没有土地证的二手房无法办理登
房地产法
人浏览
二手房网签了以后卖家可以不可以再修改
二手房网签了以后卖家可以不可以再修改
二手房网签了以后经双方协商卖家可以再修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内容的修改属于合同变更行为,必须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合意,达成合意后对修改事项双方签字确认即产
房地产法
人浏览
购买车位与缴纳车位管理费并不矛盾。购买车位后,业主获得了车位的所有权,但是车位的保洁、保安、照明等等仍需要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因此,买了车位的业主仍要缴纳车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如果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没有到,你单方面提出退租的话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小公司无消防设施,可拨打96119或向当地消防大队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消防设施不合格将面临五千至五万元罚款,严重情况可能引发火灾,造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