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儿一女,女儿三岁半,丈夫长期喝酒,根本没时间照顾孩子,更别说孩子的生活费,有可能吗?
更新时间:2018-01-22 11:26:07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有一儿一女,女儿三岁半,儿子一岁半,丈夫长期喝酒,不分日夜,根本没时间照顾孩子,更别说孩子的生活费,我想离婚,我想要我儿子。有可能吗??
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时,儿子究竟跟谁生活由谁来抚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双方离婚协议已办孩子归男方了,女方还可以起诉要回孩子抚养。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抚养,1、经济状况,如证明自己的经济状况比男方好,至少能抚孩子;2、孩子的意愿,已9岁多是你抚养对你有利;教育孩子跟妈妈生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时儿子的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前妻外地务工忽视孩子 孩子父子诉获抚养权
导读:家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永宁县的方某和赵某,于2008年12月协议离婚,5岁的儿子小方由赵某独自抚养。离婚后,由于赵某在外地务工,工作繁忙,根本没时间
子女抚养权
人浏览
离婚时,儿子究竟跟谁生活由谁来抚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女人,离婚,你准备好了么?
姐妹们,如果你遇人不淑,正准备和他各奔东西的话,让我们一起来做好准备,离开那个让你心痛的男人。一、做个优秀的母亲为了我们的孩子,先让我们独立起来,学做一些男人活
离婚登记
人浏览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况有以下情形A、两周岁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女子再婚女儿成累赘?
再婚为什么这样难?口述:梦遥职业:公务员年龄:33岁美好的初恋却因车祸而夭折。多年后,她才走出痛苦的沼泽。谁知她全心身投入婚姻时,丈夫却背叛了她,她便带着周岁的
婚姻动态
人浏览
孩子抚养权: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不会采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