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手腕粉碎性骨折。公司只让我们买了意外险,没有买工伤保险。请问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7-10-30 10:06:23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饿了吗(蜂鸟众包)的送餐员。本月17日在送餐途中出现摔伤,右手腕粉碎性骨折。公司只让我们买了意外险,没有买工伤保险。我致电饿了吗,接线员说这属于兼职没有误工费工伤补贴。请问我该怎么办。求解,蟹蟹
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刘沛律师](http://att3.lawtimeimg.com/photo/1700125871674_300wh300.jpg)
刘沛律师
盟
服务地区-湖南长沙·电话-189-7516-6897
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学生兼职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话,是不能按工伤方式处理的。因为兼职学生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兼职学生与用人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故兼职受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但是这并不代表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受到伤,就只能自认倒霉自己医治了,法律终究是维护人们权益的法律,根据相关规定,学生兼职受伤虽然不能适用工伤处理,但学生兼职时与用人单位应属于雇佣关系,所以学生兼职时受伤,就可以依照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赔偿相应的医疗费用。为判断是不是劳动关系,可从以下特征进行认定:
1、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者有着直接的联系。
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所在单位。
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单位的成员,要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以及有关制度。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为逃避责任会否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按如下方式认定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若是对方不肯支付,多次协商又没有结果的,学生兼职们可以就此向法院打民事赔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拿到属于自己的赔偿, 可立即找个律师处理这个问题。
2017-10-30 1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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