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老板分了百分之零点几的股份给我,我一分钱没出,请问如果公司出事会牵连到我吗,我需要负责任吗?

更新时间:2020-08-19 12:38:54人浏览
问题描述:
请问我们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老板分了百分之零点几的股份给我,我一分钱没出,请问如果公司出事会牵连到我吗,我需要负责任吗?
7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吴大义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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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不会,除了出资不真实以外。还有,如果老板出让了股份给你,最好办理相关股权证书。
2017-07-03 16:58:47
如果是我们老板说他自己出资给我们这个股份,协议写的是转让二十万还是三十万给我们呢这样会需要负责任吗
追问 2017-07-03 17:08:00
李大庆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电话-138-0882-8958
你好,公司股份可能是财产,也可能是债务。
2017-07-03 16:32:55
您好我这个当时是老板说分给我们一点鼓励员工的没有掏钱请问这样我们这些分了这点股份的员工需要负责任吗
追问 2017-07-03 16:46:21
那要看具体情况的
追答 2017-07-04 16:04:42
陈世炫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电话-135-7055-8279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7-07-03 16: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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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帮助10635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股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我国学界和实务界大致有三种观点:(1)工商变更登记说。认为股权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转移。(2)股东名册变更说。认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登记是设权性登记,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让人取得股权的标志。(3)通知转移说。认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只要转让人将转让事实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公司,股权转让行为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即告完成。应当说,第二种观点代表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认识,认为新股东的加入或原有股东股权比例的变化记载在股东名册上,才会发生股权转让的效力;而公司因股权转让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只作为对抗第三人的要件——这种观点属于目前的主流观点。
2020-08-19 12: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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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帮助17411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要注意:1、原股东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转让,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2、由转让方(原股东)与受让方(新股东)之间签定股权转让协议(至少四份:双方各一份,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工商变更用)。至于新股东要不要承担原股东的债权债务,可以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做出明确规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新股东必须承担。3、新股东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形成新的董事会及董事、监事会及监事、通过章程修正案等事项。4、公司章程修正案(新股东签字)。5、工商变更登记表、股东构成表、委托书等(可到工商局领取)。
根据《公司法》第72条条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是可以互相转让股权的,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小股东以转让股权的方式将股股转让给集体股(一般为职工持股会的名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股权转让后,小股东即已失去了股东资格。
2020-06-03 13:46:11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1339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具体分为对内转让、对外转让和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三种类型,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内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二)对外转让
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没有约定按法定:
(1)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
【注意】股东向股东之内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
(2)表示同意的方式
①明确表示同意。
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优先购买权(顺序:协商——出资比例)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
1、强制转让: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股权的程序: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2019-11-30 08:36:42
邢伟华律师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如果自己没有把握,可以考虑请律师代理操作,公司股份可能是财产,也可能是债务
2017-07-04 06: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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