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今年上六年级十三岁在五月三号晚上下第一节晚自习课后在学校操场玩游戏,两个同学跑了互相撞倒对方没事,我小孩右小腿螺旋性骨折错位,请问另一方应该承担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7-06-05 09:42:03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小孩今年上六年级十三岁在五月三号晚上下第一节晚自习课后在学校操场玩游戏,两个同学跑了互相撞倒对方没事,我小孩右小腿螺旋性骨折错位,请问另一方应该承担责任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要看是什么原因摔伤的,1、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可以这么说,应首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教育法》规定,设立学校必须有符合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也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如学校未尽到安全保障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学生伤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学校的安全注意义务高于普通的注意义务。但该种注意义务究竟要到何种程度才算尽责,在实践中并没有明确量化的标准,这也是造成裁判不统一的常见原因。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椐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关于车祸赔偿的问题,一般来说: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