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5年参加工作,单位不遵守2008年劳动合同法,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更新时间:2017-04-20 17:19:00人浏览
问题描述:
个人情况1、本人2005年参加工作,2008年由单位自费公派出国学习(签有协议,协议中规定学习期间保留公职,发放基本工资),2012年底回国后在原单位工作,单位又让签了一份工作合同,规定合同期为5年,但是服务期8年,期间辞职,按照服务年限要缴纳每年一万的违约金(这个根据单位自己制定的一个人才培养规定)。2、现在本人为单位服务4年多,想辞职换单位,单位要本人按未服务期限赔偿每年一万元。请问单位索要这样赔偿是否合理?我的理解是:1.根据所签工作合同中,根据服务期,按每年1万元赔偿。这是按照2008年《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人才培养、培训管理试行办法》执行,该规定制定的依据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本人当时是自费公派出国,不存在培训费问题,因此,合同中此项无效,本人不必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本人出国前与长江所签订的出国攻读博士协议书,规定在读期间只发基本工资。此项条款违反《国务院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所内应该照发本人在读期间全部工资,而不是只有基本工资。【国务院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15、自费公派出国进修人员,具有二年以上工龄的,在批准出国年限内,由原单位照发工资。】3.本人与所签订的工作合同中只规定的5年合同期限起止时间,对8年服务期起止时间未做明确规定,且对合同期满剩余服务期内如何工作未做任何说明,本人在3年内就完成了合同规定的任务指标,为何还要死卡年限,符合2008年劳动合同法吗?。因此,此劳动合同不规范、不合理。请问我的理解是否正确呢?可否申请劳动仲裁呢?
5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廖前胜律师
服务地区-湖北武汉
  你好,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一)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用于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这部分培训费用的使用不能作为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条件。同时,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主要是考虑各地区、各企业之间情况不一样,很难划出一个统一的尺度。由各地方细化本地区的具体数额比较好操作。(二)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不可以约定服务期,也就是说不包括职业培训。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以免一个正常的职业培训如上岗前必经的培训,甚至参加一个普通的会议、上个夜校都被算成是本条所称的专业技术培训。(三)至于培训的形式,可以是脱产的,半脱产的,也可以是不脱产的。有的反映,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因某个项目或者某种技术革新,给员工提供费用较大的培训,但脱产时间一般不会很长,更多的采取非脱产方式的专业技术培训。如果法律硬性规定必须脱产培训一定时间以上,才能约定服务期,许多接受培训的劳动者不履行约定的服务期而离职,会给用人单位造成较大的损失,这样规定,表面上看是保护了劳动者的培训利益,实际上使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培训上产生顾虑,不利于劳动者的发展。一般情况下,越是不可或缺的人才,单位越不可能使其脱产培训很长时间,而只能采用非脱产的方式。总之,不管是否脱产,只要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培训费用以外,专门花费较高数额的钱送劳动者去进行定向专业培训的,就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法律之所以规定服务期,是因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投入并导致劳动者获得利益。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培训费用,并支付劳动报酬和其它待遇,使劳动者学到了本事。同时,用人单位使劳动者接受培训的目的,在于劳动者回来后为单位提供约定服务期期间的劳动,劳动者服务期未满离职,使用人单位期待落空。通过约定服务期,可以大体平衡双方利益。规定服务期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是,由于用人单位通过出资培训等提供特殊待遇的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具有与用人单位谈判的能力。如果他们觉得有利可图就签。在这一前提下,应当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特殊待遇,同时允许企业获得相应权利,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鼓励其加大对劳动者技能培训的资金投入力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国家院的规章,在你自费出国期间公司本来就应该支付工资,这部分工资当然就不能再属于培训费用。回国之后再工作三年,要求不满服务期的五年需要交违约金是不合理的。建议进行劳动仲裁,我们可以认为之前的服务期违约金约定是不合法的。 你在五年之内回国继续参加工作应该连续计算工龄。按照国家规定,接受国外教育回来报效祖国受益的是祖国,是企业。这根本就不是服务期问题,是应付的工资而不是培训专项费用。而且只是发了基本工资而不是正常工资,这对于你来说本来就是不公平的。
2017-04-20 17:19:00
程智华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湖北武汉·电话-132-6261-3180
你好,合同是怎么约定的,鉴于案情比较复杂,方便的话建议来电详谈,更有利于我了解案情,做进一步的法律分析,以最大程度维护你的权益,咨询免费
2017-04-20 15:58:06
刘琬琳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湖北武汉·电话-134-0710-1785
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方便的话可以来电跟我沟通,我先了解下具体情况,然后再据此给你进一步的法律指导。
2017-04-20 16:38:18
杜红涛律师
服务地区-湖北武汉
您好,服务期合同是合法的。部分条款的无效不一定导致整体合同失效。您可以把合同给我看看。
2017-04-20 16:28:33
查琪琦律师
服务地区-湖北武汉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为了维护您的最大合法权益,需要了解更加全面细致的案情信息。涉及隐私问题,具体可来电详询,方便为您解答。本人代理过大量成功的该类型案子,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切实有效的建议或解决纠纷的方案。希望能够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
2017-04-20 16:01:39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条件,因此发生劳动争议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只能先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呢?了解申请劳...
劳动仲裁程序
人浏览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1、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郭台铭不怕劳动合同法?
郭台铭不怕劳动合同法?
中国雇主们对刚生效的《劳动合同法》(下称新法)的反应又上升到了一个新高度。1月8日,中国本地媒体报道西门子因为新法增加成本对某些家电产品提价。之前一天,国际快递
劳动合同法解读
人浏览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员工可以向公司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递交材料主要包括:劳动仲裁申请书、双方的身份证明(公司为营业执照、个人为身份证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北京市劳动合同法规定(2001年)
北京市劳动合同法规定(2001年)
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2001年12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变更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第五章劳动合
北京市劳动法规
人浏览
工程承包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进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仲裁要钱吗
劳动仲裁要钱吗
劳动仲裁不要钱。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第五
劳动纠纷
人浏览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发生劳动纠纷,如何解除劳动关系?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用人单位不办理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赔偿达成协议后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就工伤待遇已经达成赔偿协议后,发觉自身权益收到损害的,仍旧可以申诉到劳动仲裁部门,要求单位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待遇。据了解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李中华08年新的劳动法以来代理近百起劳动争议案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李中华08年新的劳动法以来代理近百起劳动争议案
伪造证书实现就业美梦劳动合同被判无效中国法院网讯北京一家生活用品公司与杨女士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杨女士的毕业证书系伪造,随即将其诉至法院。该案现已由北京市西城区
经济仲裁案例
人浏览
公司没有委托代理,私自签订的合同对公司来说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依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申请劳动仲裁期间能否中断
申请劳动仲裁期间能否中断
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可以中断。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劳动法》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订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情形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情形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该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
劳动纠纷
次播放
劳动仲裁时效期为几年
劳动仲裁时效期为几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该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
劳动纠纷
次播放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效力
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效力
劳动仲裁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劳动仲裁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
劳动纠纷
次播放
企业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