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产品时产品损坏谁来赔偿?

更新时间:2020-08-07 11:13:24人浏览
问题描述:
今去一商场购物,在试用一数码相机时,不慎将其跌落到柜台玻璃上(相机距柜台约20CM),之后营业员仔细观察相机机身,发现机身有微小擦伤(约0.5mm,并不确定该伤痕是否因本次不慎造成)。据此,商家要求我购买下来。他们是否有此权利?如无此权利,商家是否有权利要求我适当赔偿?我又是否有权利拒绝赔偿?有无法律法规为凭?
6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陈磊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江苏苏州·电话-137-7195-4614
你试伤了相机自然要赔,当然也有可能是以前就有伤,但你能证明吗?!毕竟你刚刚的不慎行为与相机被擦伤之间有高度的概然性。需要相机的话,可以买下来,不至于双方花钱去评估这个擦伤的损失价值。商家也是想解决问题,你拉出不赔的架势,他也只能降价处理。如有疑难可就近联系
2009-03-09 23:48:59
张守成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陕西西安·电话-138-9191-8177
你没有证据证明损伤早就存在,你应适当赔偿
2009-03-08 16:57:27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3438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对于侵权损害赔偿的证据提交,相关的法律法规是这样规定的:当事人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加一,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比如,原告提交证据材料,案件有一个被告,应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有两个被告,则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依次类推。对证据材料原件,当事人应按法院通知或在出庭诉讼时提交。
2020-08-07 11:13:24
损害赔偿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5903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对于侵权损害赔偿的赔偿原则,相关的法律法规是这样规定的:
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
①侵害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造成损害的,既要赔偿现实财产本身的损失,也要赔偿可得利益损失。
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③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限定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一些特殊侵权损害:
①国家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误工损失,“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铁路运输企业依照《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万元,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800元。
3、惩罚性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侵犯知识产权和产品责任。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4、衡平原则。即在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时,应考虑诸如当事人的经济状态等因素,使赔偿责任的确定更公正、公平。
2013-08-17 10:38:36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2991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对于侵权损害赔偿,相关的法律法规是这样规定的:
1、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
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
2、损害赔偿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财产为内容。
在其他责任形式中,侵权行为人不存在向受害人给付金钱的问题;即使以实物财产赔付,该财产也应属于侵权行为人所有。而在返还财产的责任形式中,侵权人向受害人返还的财产本来就属于受害人所有或管理。
3、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受各种因素的制约。
其他形式的责任,在实际承担时较为简单,易于操作。而损害赔偿责任在实际承担时却较为复杂,通常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比如,要考虑到赔偿的范围、赔偿数额的计算、侵权人和受害人的经济状况,在故意侵权中,还要考虑到惩罚性赔偿,如《消法》第49条的规定等。
2013-03-07 12:10:52
李加刚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他们的要求是违法的! 你可以拒绝赔偿,如果需要帮助你可以带资料来和我面谈或电话联系 苏州李加刚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2009-03-08 17: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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