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男孩在放假期间和一群儿时的玩伴在鱼池玩耍,溺水死亡,河边无任何的警示标志,请问告乡镇府和学校的保险公司有责任没?能判多少钱?
更新时间:2017-02-02 11:07:40人浏览
问题描述:
16岁男孩在放假期间和一群儿时的玩伴在鱼池玩耍,溺水死亡,河边无任何的警示标志,请问告乡镇府和学校的保险公司有责任没?能判多少钱?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服务地区-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你好,首先,据你描述孩子溺水属于意外事故,要将保险公司和河流管理者一并起诉。学校一般给学生上意外保险,但是放假期间是否属于保险理赔范围要看双方保险合同条款约定,非在校期间学生伤亡学校没有责任,河流的管理者在其未尽到管理责任范围内适当承担责任。
2017-01-07 09: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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