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不能领取遗属补助
更新时间:2016-12-26 09:27:45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的母亲77岁了,我的母亲是厂里发的,有800元的的收入,我爸爸去世了,这个遗属是财政局发的,也领了几个月了,现在又扣回去了,这个符合规定吗?
1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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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彦律师
盟
服务地区-四川雅安·电话-139-0816-0897
遗属补助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以下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即:父母(包括养父母及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六十岁、妻年满五十岁,或无固定收入,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独生女婿(指独生女的女婿)生前供养的岳父、岳母亦可包括在内;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十六岁,或者虽满十六岁但在普通中学学习的学生,或者年未满十八岁无固定收入的,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十六岁,或者虽满十六岁但在普通中学学习的学生,或者年未满十八岁无固定收入的,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尚未转正、定级的工作人员如系独生子女的,死亡后,其父母都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固定收入的,也可以享受遗属定期生活补助。尚未转正定级的工作人员,因保护、抢救国家资财或对敌斗争中牺牲的,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也可享受遗属定期生活补助。
2016-12-26 09: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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