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与前妻同居违法了么

更新时间:2011-04-28 10:35:02人浏览
问题描述:
离婚后与前妻一直同居并并瞒着子女有别的女人后没有与前妻同居了还会殴打前妻不拿钱给子女
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杨华兵律师
服务地区-云南昆明
不违法!
2011-04-28 10:35:02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后又同居违法吗
离婚后又同居违法吗
有时候不成熟的婚姻就好像跟小孩子过家家一样,分分合合。比如存在离婚后又同居在一起的行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怎么样认定它的呢?离婚后又同居违法吗?我相信你一定会对
离婚纠纷
人浏览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配偶能否诉请法院解除该同居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后还能再起诉对方重婚吗
离婚后还能再起诉对方重婚吗
离婚后还能再起诉对方重婚。重婚属于刑事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
离婚
人浏览
离婚后继续同居违法吗
离婚后继续同居违法吗
近些年我国的离婚率不断升高,大家对于婚姻的态度都比较谨慎了。高的离婚率还让大家对婚姻多了一份不信任感,由此而产生了很多新的问题需要解决。那么离婚后继续同居违法吗
同居法律知识
人浏览
2021年离婚同居
2021年离婚同居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男女之间的同居关系在我国是属于非法的关系,当然也就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在同居关系中可能又会涉及到事实婚姻。下面为你整理了2021年
婚姻家庭
人浏览
离婚后同居不属于夫妻关系,不产生夫妻间的法律关系,属于同居关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我国已不认可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没有离婚给别人生孩子能犯重婚吗
没有离婚给别人生孩子能犯重婚吗
没有离婚给别人生孩子是否构成重婚罪,要看是否具有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即: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2、客观方面
婚姻家庭
人浏览
离婚后又同居合法吗
离婚后又同居合法吗
离婚后又同居合法吗?离婚后在未办理复婚手续的情况下,同居是非法的。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若不
同居法律知识
人浏览
1、成年人之间的自愿同居,不违法。2、成年人之间的同居关系,是一种民间共同生活关系,法律不认可这种身份关系,但也不干涉成年人的同居行为。3、是否到达结婚年龄,是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同居不是重婚,重婚的话必须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不违法!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名称权有什么内容
名称权有什么内容
名称权的内容有:名称决定权、名称使用权、名称变更权、名称转让权。名称权是法人、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依法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名称的权利,是人格权的主要组成部分。
知识产权
人浏览
那说明制度设计有问题,让人合法的利用了制度。要避免这个问题的出现,就应当重新设计制度。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特别授权是什么意思
特别授权是什么意思
特别授权代理的意思是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与之相对的是一般授权。当事人的授权书中应当载明委
知识产权
人浏览
要求补偿没有法律依据。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专利是知识产权吗
专利是知识产权吗
专利是知识产权。专利是指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也称专利技术。专利是知识产权中的一种,并不等同于知识产权。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
知识产权
人浏览
计算机软件抄袭侵权适用哪些法律
计算机软件抄袭侵权适用哪些法律
计算机软件抄袭侵权适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是指没有得到软件著作权人的同意,发表其软件作品的。侵犯了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
人浏览
软件使用权算什么
软件使用权算什么
软件使用权是不改变软件著作权的财产本质,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软件使用权由所有人行使,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软件所有权人有权将自己软件使用权转移给他人。
知识产权
人浏览
如何保护照片版权
如何保护照片版权
保护照片版权:照片所有人可以前往身份证所在地辖区的省版权局相关部门,对要进行保护照片采取作品版权登记,通过法律规定的合法有效途径,保护作品的版权。
知识产权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