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补偿土地在小区的公共场地可以吗

更新时间:2016-09-29 14:11:11人浏览
问题描述:
开发商补偿我的土地在小区公共绿化场地上怎么办
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邹琼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江西南昌·电话-138-7915-9501
那补偿是没有用的...
2016-09-28 19:22:19
芦映律师
服务地区-江西南昌
没用的。。。。
2016-09-29 14:11:11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多少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多少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产值的6到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
房产纠纷
次播放
些开发商打着“产权不明确”的擦边球,不少购买车位的业主分不清哪些属于人防工程,哪些又属于业主的公共空间。停车位有很多种,地上、地下、人防工程,性质不同、权属不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出租小区地面车位所得归谁 物业还是业主?
出租小区地面车位所得归谁 物业还是业主?
问:住宅小区内地面停车收费归谁所有?开发商、物业公司还是业主?答: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车辆在共用部位停放的收益,归共同拥
房地产动态
人浏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停车位只能业主买吗
停车位只能业主买吗
对于住宅小区内的停车位,业主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
房产纠纷
次播放
物业服务费的诉讼时效:首先、拖欠物业费是民事纠纷,在民事纠纷中不叫追诉期而是叫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七章规定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小区被狗咬伤向谁要求赔偿
在小区被狗咬伤向谁要求赔偿
在小区内被狗咬伤的,可以要求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被流浪狗咬伤,无法找到流浪狗的原饲养人,可以向物业公
损害赔偿
人浏览
些开发商打着“产权不明确”的擦边球,不少购买车位的业主分不清哪些属于人防工程,哪些又属于业主的公共空间。停车位有很多种,地上、地下、人防工程,性质不同、权属不同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有关于小区停车位费用问题:1、按法律规定说:如果空地没有在建筑设计图上标注为开发商所有,就应是业主的公共用地,公共用地如何使用,应由小区业务共同决定,物业是无权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开发商对外出售小区车库合法吗
开发商对外出售小区车库合法吗
开发商对外出售小区车库合法吗不久前,我们小区的车库被房产公司以每个6万元至10万元的价格出售了,购买者有的是本小区的业主,有的是小区外的住户。那么,房产公司向小
车库车位
人浏览
您好,您的问题已获悉,现解答如下:1、《物权法》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村集体土地可以抵债吗
村集体土地可以抵债吗
村集体土地可以抵债,但只能抵押使用权。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但
房产纠纷
人浏览
如果小区地面公共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是否应向业主收停车费?《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小区车位一个卖4万 业主认为地面车位属公共设施
小区车位一个卖4万 业主认为地面车位属公共设施
既没有产权,也没有经过物价局备案,开发商将小区内地面规划车位出售,这一做法遭到业主普遍抵制,他们认为地面车位属于公共设施,是全体业主所有,买卖车位是违法的。近日
共同共有
人浏览
屋买卖合同是一个正规的合同,由房管局监制印发的,全称《房屋买卖合同》有黄皮或白皮的,这是正式的购房合同,在买期房时一般和开发商先签个简易合同,名叫购房协议书,合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人防车位可以办产权吗
人防车位可以办产权吗
人防车位一般是不可以办产权的,也无法出售,但可以租赁,最长租期不超过20年。人防车位在各省市都可能有不同的政策,建议想要
房产纠纷
次播放
地基、小区空地、场地的权属确定
地基、小区空地、场地的权属确定
正文:地基、小区空地、场地对建筑物地基的使用权归区分所有人共有,此基本为通说。也就是说,如果建筑物发生了毁损需要重建或者拆除,应当确认各区分所有人对地基的使用都
房屋产权知识
人浏览
一般来说,停车场主要是地上和地下。地下停车场一般不会分摊到业主身上,属于开发商自留资产,收取停车费合理。地上停车场是业主共有的面积,而非单个业主所有,所以收取费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开发商违规占用小区公共用地案例
开发商违规占用小区公共用地案例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终审审结一起因开发商在住宅小区公共用地擅自修建洗车场和活动室而引发的侵权纠纷案。成都中院依法驳回原审被告开发商的上诉,维持原判,即判决开发
房产案例
人浏览
如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