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10岁,能接受父母的房产赠予吗?

更新时间:2020-08-31 13:03:20人浏览
问题描述:
孩子10岁,能接受父母的房产赠予吗?
6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张俊杰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辽宁沈阳·电话-159-9825-2872
可以接受赠与 。
2016-06-20 11:54:42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496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第一、男女平等原则。
在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的情况较多。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她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依法享有平等分割的权利。
第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保证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
婚姻法更为注重保护子女的权益,这是由于父母的离婚会给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使下一代健康成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以照顾子女的实际需要。这一原则意味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面不得侵害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在离婚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适当多分。让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这是对受害方的法律救济,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原则。
第四、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原则。公平原则要求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其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离婚不仅终止了婚姻关系,还涉及夫妻及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利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还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在公平的前提下进行分割。
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婚姻法是私法,该原则即是私法中意思自治原则的反映。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婚姻法规定了约定的形式、范围及对第三人的效力,这有利于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因各种原因的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的需要,体现了夫妻享有的平等财产权利,有利于减少家庭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在照顾的程度上,应根据有过错一方程度的大小和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由法官酌定,“照顾”只应向无过错一方作适当的倾斜,不能显失公平,更不能因此而影响有过错一方的基本生活。
2020-08-31 13:03:20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8631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1)、子女结婚前,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屋或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若没有特别的书面明确约定,该赠与房屋应当认定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因此,这部分房屋或出资应属于夫或妻个人财产,不纳入离婚财产分割的范畴。
  (2)、子女结婚后,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屋或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若没有特别的书面明确约定,该赠与房屋应当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属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范畴。
如果没有书面证明是可以分割的。
2018-07-18 02:55:15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8337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父母赠与子女(婚后)的房产,离婚时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按法条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8-06-06 05:27:38
刘忠斌律师
服务地区-辽宁沈阳
是可以的。。
2016-06-19 20:01:59
吕海山律师
服务地区-辽宁沈阳
可以接受赠与。
2016-06-19 16:51:34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公租房能继承吗
公租房能继承吗
公租房不可以继承,但是公租房可以继续承租。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租房承租人死后,公租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
继承
次播放
房产继承的概念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母离婚了孩子能继承房产吗
父母离婚了孩子能继承房产吗
父母离婚了孩子是可以继承房产的。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的继承是顺位继承,即按照亲人的亲密顺序进行继承。所以,虽然父母离婚但遗产仍满足继承的顺位。下面就让法律快车
离婚房产
人浏览
需要你到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手续。私自送养和收养,都是违法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四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有贷款的房子能不能赠予给他人
有贷款的房子能不能赠予给他人
有贷款的房子,如果经抵押权人同意,并依法办理登记等手续的,能赠予给他人。或者在房屋的所有权人还完贷款,并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房产纠纷
人浏览
你好,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农村房产证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理解为农村房屋宅基地证,在农村建房宅基地是需要审批的,因此,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不同于商品房先买房后办证的一般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产赠与过户费用
房产赠与过户费用
房产赠与过户费用由于情况不同,费用也是不同的,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营业税,税率是5%;契税按照2%的比例来进行缴纳;印
房产纠纷
人浏览
一、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从性质上看:(1)赠与合同是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并且就房产的归属,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的予以约定,通常情况下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就发生法律效力,双方的约定生效。因为没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产赠与协议可以撤销吗
房产赠与协议可以撤销吗
房产赠与协议不可以随意撤销。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1、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2、赠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那么,房子办继承公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为您能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房子办继承公证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有问有答:20岁的孩子对继父的财产有继承权吗?
有问有答:20岁的孩子对继父的财产有继承权吗?
网友问?省会的小先生说,他张爸妈离婚后自己判给了爸爸,房子也给了爸爸,几年后爸爸再婚,并且女方带有一个20岁男孩,户口也迁到了自己家。张先生想咨询一下这个房子的
财产继承权
人浏览
如果是将房产赠直系亲属,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国家规定房屋无偿赠与时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情况具体包括: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母能继承子女的遗产吗?
父母能继承子女的遗产吗?
市民乔先生:我儿子因车祸去世后,儿媳妇便提出分配他的遗产。请问我有权继承我儿子的遗产吗?盈科所刘政操律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如果先于父母去世,其财产
继承动态
人浏览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母能撤销赠与儿子的未过户的房产吗
父母能撤销赠与儿子的未过户的房产吗
[案情]唐老汉夫妇育有二个儿子,分别取名唐xx、唐x明,均已成家。2008年10月,唐老汉夫妇写下遗嘱,将住房一栋以及房前屋后所有的山场和山场上的杂木果树确定给
可撤销的合同
人浏览
父母赠与女儿房产,公证能否撤销?
父母赠与女儿房产,公证能否撤销?
父母赠与女儿房产,公证能否撤销?2009-9-23□孟明权肖林1992年9月28日,刘德禄、王淑贤夫妇自愿把坐落在永福县郊区的5间房屋赠送给女儿刘俊英、刘俊华。
房产赠与
人浏览
1、如果房屋产权尚未过户的,可以依法撤销赠与,不再将房屋过户给孩子。2、如果已经过户的,也可以“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撤销赠与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离婚时房产可赠与子女吗?
夫妻离婚时房产可赠与子女吗?
我和妻子有一处房产,我们有一个女儿,现在我们想办理离婚,可以在离婚协议上把房产留给女儿吗?请问,这种约定内容是否有效?关先生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离婚房产纠纷
人浏览
房产继承的概念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