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因感情分裂,分居六年了,如果女方有债务,是不是我应承担一部分,怎么才是合法的债务,如果女方是不正当的手段,自己编造的债务呢,我想具体让律师给我分析一下

更新时间:2017-01-03 13:40:34人浏览
问题描述:
您好!我们夫妻因感情分裂,分居六年了,如果女方有债务,是不是我应承担一部分,怎么才是合法的债务,如果女方是不正当的手段,自己编造的债务呢,我想具体让律师给我分析一下
18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宋超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88-1147-6983
共同债务: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2016-03-31 10:24:09
顾倩团队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86-1120-1551
建议委托律师进行离婚诉讼,尽快厘清婚姻关系,开始新的生活。如律师能为您证明该债务您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须归还。
2016-03-31 11:24:52
怀向阳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99-1039-2975
你好,如果你不知情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你就不用承担
2016-03-31 09:33:50
朱瑞雷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电话-136-1111-9597
你好,需要证明不是共同债务。
2016-03-31 09:35:24
尚冰冰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辽宁锦州·电话-156-4068-6444
不需要。。。。。。。
2016-04-03 14:34:57
法律快车律师团队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您好,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2017-01-03 13:40:34
邹伙发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你好,这种情况您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 1,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均分,有过错一方不分或者少分。 2,子女抚养权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3,不抚养一方支付抚养费,为收入30%左右。 4,其他详细情况建议致电详询 5,欢迎访问我的个人网站学习更多的法律常识 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第32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共同债权债务分担的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谁抚养: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的。所以,若您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要举证证明孩子跟着你对孩子的成长和未来更好。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相关事宜的处理可以委托律师处理,或者致电详细咨询。 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相关事宜的处理可以委托律师处理,或者致电详细咨询。 增加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相关事宜的处理可以委托律师处理,或者致电详细咨询。 抚养权变更: 1、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2、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3、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相关事宜的处理可以委托律师处理,或者致电详细咨询。 探视权: 《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共同房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相关事宜的处理可以委托律师处理,或者致电详细咨询。 财产分割合同可以反悔的情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欺诈、胁迫。 相关事宜的处理可以委托律师处理,或者致电详细咨询。
2016-03-31 18:21:23
申维丰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你好,要看是否用于家庭生活。
2016-03-31 12:59:06
李建成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参考如下法条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016-03-31 11:02:43
徐颖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如果女方的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不是共同债务,你无须承担。
2016-03-31 10:42:57
李春兰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原则上婚姻关系期间,债务为共同债务。
2016-03-31 10:33:08
阿致刚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你好,编造债务违法分割财产时可以不分或少分。
2016-03-31 10:19:23
谢小松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您好,属于分居生活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不是用于共同生活,原则上认定一方个人债务,您不需要偿还的
2016-03-31 09:46:44
彭宇明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你好,若不属于共同债务的话,不需要承担。
2016-03-31 09:39:54
石建伟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你好,不是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可以不用承担。
2016-03-31 09:35:52
陈晓伟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您好,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看债务是否用于家庭生活,编造债务违法分割财产时可以不分或少分。
2016-03-31 09:17:36
李同红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你不知情且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话不需要偿还。
2016-03-31 09:17:05
蒋铁顺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你好,不需要。
2016-03-31 09: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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