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发生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学校要承担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08-12-17 12:27:56人浏览
问题描述:
2008年12月11日,周四中午时,幼儿老师告诉六年级负责给幼儿班打煤的几个男生去打煤,他们几个在煤库里发现了几块蜡,便私自拿回了班级被其余几个男生看到。到了下午第二节课下课后(2点30分),男生孙、杨、董、龙便在老师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一年级的小同学打煤。在煤库,杨撮煤,龙和董挣袋子。孙找到了给幼儿班打煤那组男生发现的一块蜡块,对其他三人说:“切开,我们也一人拿一小块!”董听到后便先用锹切了一下,自己捡了一块说:“我不切了。”杨说:“这几块就别切了,剩下的都给你吧:”董说:“我不要了。”把铁锹一放。在旁边的龙说:“这蜡可能有用,别切了,快打煤吧,不然我告诉老师。”杨接过铁锹,还是用锹去切蜡,切的同时孙清正的手也正巧去抓蜡,这时杨已经停不住了 ,把孙的右手食指的一节切了下来。
董同学马上飞跑报告班主任老师,老师听到消息后,立即来到煤库,发现孙的手流血不止,立即用纸巾止血,把孙带到校长室,校长见此情景马上启动学校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做了紧急部署:
校长立即到校门口拦截到一辆接学生的家长开的车又大声问本校老师谁有钱,然后从三年级老师手中拿了五百元钱;这时班主任看护受伤学生;本屯老师立即陪同杨建宇用电话通知杨建宇的家长;一名科任老师马上到六年接替班主任的工作岗位。
校长、班主任和一名科任带着孙直奔沟帮子二院,车上校长通知孙家长。车到了二院后,二院医生说马上去锦州做断指再接手术,越快越好,于是医生先给孩子做了消毒处理,我们又买了冰水把经过处理的断指用冰镇住。由于时间紧张,加上家长还没赶到,而去锦州手术需要一笔大钱,所以,校长通知家长带钱,但家长说家里没有多少钱,校长只好联系爱人准备钱开自家车接学生家长,安排科任老师去打出租车,为了争取时间未等家长到来便打车奔锦州附属医院。
在去锦州的途中,班主任一边捧着用冰镇着的断指一边安慰鼓励孙,而校长则用电话先后和家长联系和附属医院进行沟通,并把情况汇报给中心校校长,大约到凌海时杨的父亲打电话说二0五医院治疗效果很好,中心校校长也打电话指示二0五效果好,于是,我们又直奔二0五医院。
到二0五医院大约5点钟,校长付了打车钱120元后,校长和班主任把孩子送到急诊室说明情况,护士先给孩子测量血压输液,班主任看护孩子而校长去办住院手续把兜中所有的847元全部交给了医院,此过程中又给孩子做了透视。把孩子推进病房后,校长的爱人开车带着孙的爸爸、姐姐、姐夫赶到了,孙清正的父亲和校长在手术单上签了字后,由家长拿了3000千元连同校长爱人垫付的2000元共5000元钱交了手术费,大约5点半孩子被推进了手术室。
在手术过程中,中心校校长,杨的父亲和舅舅,孙母亲和叔叔分三批赶到了,大家都在手术室外等着。从发生事故到被送进手术室仅用了三个小时,可以说一分钟也没有耽误。手术进行了三个小时,孩子的断指终于被接上了,送到了病房后,医生交代了注意事项,我们又叮嘱了一番才在将近午夜时打车赶了回来。
第二天星期五,早上校长联系村委会干部,由于书记和村长到镇上去开会,不能到校,派村公安到校调查协商研究处理办法。校长把几个参与打煤的孩子叫到校长室,和村公安一同调查取证,要求他们把事情经过写清楚,看完过程才知道,孩子们在没有老师告诉的情况下独自去煤库,并且用铁锹去砍煤里的蜡块时,孙想用手去拿蜡,杨想用铁锹把蜡砍断,在玩耍时铸成了悲剧。
了解情况后,校长通知杨和孙的家长来到学校,大约10点钟左右,杨的爸爸妈妈和姑父,孙的父亲来到了学校,在村公安的主持下,通报了事件的真实情况进行初步协商:先有孙家支付治疗费用,等出院后看愈合程度和费用再进一步协商处理。孙有农合和保险。医疗费用约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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