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东莞律师 > 刘中平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股权质押后如何实现股权质权?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06-08 浏览量:0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股东手里的股权往往很多时候是会选择进行质押的,一般质押要按照规定办理手续,那么股权质押后如何实现股权质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股权质押后如何实现股权质权?

   股权质押后,实现股权质权的方式:股权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折价、拍卖和变卖。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如何质押

   股权质押需签订质押合同,且需到工商局申请出质设立登记。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股权质押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股权质押后如何实现股权质权?的相关知识,股权质押后,实现股权质权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折价、拍卖和变卖。


刘中平律师

刘中平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广东旭昶律师事务所

137-1189-9919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