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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判断遗嘱的有效性

来源:周运柱律师
发布时间: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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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判断遗嘱的有效性?资深周运柱律师回答:

判断遗嘱的有效性,主要依据遗嘱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以下是判断遗嘱有效性的几个关键方面:

一、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即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后来恢复了行为能力,其先前所立的遗嘱仍属无效。

二、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 真实意愿: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欺诈、胁迫等不正当影响。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也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内容的合法性

  • 合法财产: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不能处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遗嘱如果处分了无权处分的财产,该部分遗嘱内容无效。

  • 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例如,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必须为这部分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也必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四、遗嘱的形式要件

  • 法定形式:遗嘱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口头遗嘱。每种形式都有其特定的要求,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遗嘱人、代书人或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五、其他注意事项

  • 多份遗嘱的效力:如果遗嘱人立有多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如果最后一份遗嘱是公证遗嘱,则应以该公证遗嘱为准。

  • 遗嘱的撤回与变更: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综上所述,判断遗嘱的有效性需要综合考虑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的真实性、遗嘱内容的合法性以及遗嘱的形式要件等多个方面。如果遗嘱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则可以认定为有效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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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运柱律师副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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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周运柱
  • 执业律所: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副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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