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琴律师

王海琴

律师
服务地区:河北-廊坊

擅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

农民工如何讨要工资?

来源:王海琴律师
发布时间:2011-11-11
人浏览

                                         农民工如何讨要工资?

    张先生咨询:我是一名农民工,在2011年年初,我经一老乡介绍,来到廊坊市某工地干活,具体雇佣我的是一位李姓老板,李老板口头承诺我的工资是一天120元,从年初干到7月份,但是李老板只发了我两个月的工资,其余工资说是7月底工程完结一起发放,可是一直到8月,他都没发工资,到现在人都找不到了,电话也不通了。经过我和同事了解,李老板承接的工程是廊坊某建筑公司包给他的,我现在有什么办法要回工资吗?

律师解答:按照法律规定,建筑公司不得将本公司承接的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的自然人,本案中的建筑公司做法是违法的,依据的法律规定是:《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也就是,张先生虽直接受雇于李老板,但是廊坊市某建筑公司作为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应当向张先生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当然也包括发放工资的义务,因此,张先生可以向建筑公司索要工资,如果无果则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途径索要工资。

律师建议:张先生索要工资具有法律依据,但是张先生必须搜集在该公司工地干活的证据,也就是必须有和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公司又不认可与张先生的劳动关系的话,张先生很可能面临败诉的法律后果。建议劳动者在工作中注意搜集证据,如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存在加班事实的证据,单位存在违法情形的证据等等,有了充足的证据,当事人的主张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王海琴律师        咨询热线:15076462593

以上内容由王海琴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王海琴律师咨询。
王海琴律师
王海琴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724人好评:16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廊坊市爱民道与新开路交叉口西南角丽都创意B座19层、20层。预约电话:15076462593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海琴
  • 执业律所: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310*********810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河北-廊坊
  • 地  址:
    廊坊市爱民道与新开路交叉口西南角丽都创意B座19层、20层。预约电话:15076462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