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你识别真假律师
来源:刘庆律师
发布时间:200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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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的人有五类 (一)以个人名义代理官司 (二)以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名义代理官司 (三)司法部授予律师资格后以律师名义代理官司 (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通过律师考试后以律师名义代理官司 (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因工作原因,不能注册律师,以个人名义代理官司
其中,第(一)项以个人名义代理官司,原则上不能收取费用,如果收取了费用,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由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 款。如果冒充律师收取了费用,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由公安机关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的拘留。这类人不能出示任何法律证件。
第(二)项的法律工作者是完成了法律专科或本科或法律研究生或法律博士生学习,在相对偏远的地方,由于缺少律师,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进入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的人员,以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名义代理官司。这类人没有通过02年后的国家司法考试,02年前的律师考试。这类人可以出示法律工作者证后依法办案。 第(三)项是司法部依律师法第七条的规定,授予律师资格后,也可在社会上办案的律师。这类律师仍然是没有通过02年后的国家司法考试,02年前的律师考试的律师。 第(四)项是02年后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或02年前通过了律师考试的法律高素质人员。可以同时出示两个证件,即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两个证件。
第(五)项法律人因工作原因不能进行律师注册,但这类人是高素质的法律人才,如果他们代理官司,应当定性为以个人名义代理官司,原则上也不能收取费用。现实生活中,存在许多当事人找这类人代理官司。
综上,具备第(四)项的才真正具备律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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