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异议书
法律异议书
我叫杨xx,女,汉族,41岁,xx人。
我现在对贵局违反法定程序对我丈夫张xx予以刑事拘留提出法律异议如下:
一、我丈夫张xx被贵局刑事拘留前被人非法拘禁,属于受害人。
二、贵局的对我丈夫刑事拘留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
我丈夫被犯罪嫌疑人王xx拘禁51个小时,依法王xx构成非法拘禁罪,而贵局从犯罪嫌疑人的手中对我丈夫刑事拘留,无疑是认可了王xx的犯罪行为是合法的,刑事案件都要重证据,我丈夫在被王文全xx非法拘禁期间,王xx对我丈夫进行殴打、辱骂,我丈夫可能不能忍受王xx的非人折磨,说出、写出自己有罪的东西,可这些都是违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依此来说明我丈夫涉嫌诈骗罪,而贵局在没有任何有力证据的情形下,仅凭犯罪嫌疑人王xx的虚假报案材料,就对我丈夫刑事拘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条“以事实为根据,依法律为准绳”刑事司法原则。
三、我丈夫没有犯罪。
据悉我丈夫和王xx等债权人间有欠条,欠条上的签名都属实,故我认为他们之间是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属于民事纠纷,我丈夫没有诈骗的故意和诈骗的行为,我丈夫没有犯罪;而犯罪嫌疑人王xx为了索要债务而非法拘禁我丈夫,在知道自己犯罪后,又恶人先告状诬告我丈夫诈骗,这才是事实,我希望贵局能公正执法,早日查清案件事实,将我丈夫释放。
此致
xx县公安局
异议人 杨xx
20xx年x月x日
![张永律师](http://d01.lawtimeimg.com/photo/20080102195324_220wh22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