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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轻伤可以和解吗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10-17 浏览量:0

  一、寻衅滋事轻伤可以和解吗

  寻衅滋事轻伤不可以和解。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

  (三)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六)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

  (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二、寻衅滋事多久能判下来

  寻衅滋事有可能会在六个月左右后能判下来,但具体还是需要看办案进度。行为人犯寻衅滋事罪的,对其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快车提醒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轻伤寻衅滋事罪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区别

  1.侵害的客体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只限于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侵害的客观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寻衅滋事罪主要表现为随意殴打他、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3.主观方面的故意内容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都是故意犯罪,但两者的故意内容不同。前者以毁坏公私财物为目的,而后者则只是把毁坏公私财物作为手段之一,以达到寻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空虚、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社会秩序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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