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锦彬律师

侯锦彬

律师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擅长:

天津市强奸罪量刑标准

来源:侯锦彬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03
人浏览

天津市强奸罪量刑标准

天津侯锦彬律师,13602063781

1、构成强奸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一人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人数、次数、致人伤亡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强奸妇女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2)强奸同一妇女每增加一次,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轮奸妇女的,每增加一次,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每增加一人重伤,可以增加一年至两年刑期。

3、奸淫幼女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以上内容由侯锦彬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侯锦彬律师咨询。
侯锦彬律师
侯锦彬律师
帮助过 1425人好评:9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律师大厦六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侯锦彬
  • 执业律所: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律师大厦六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