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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退定耍无赖,法院执行有妙招

来源:方俊律师
发布时间:201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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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陈某签订二手房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约定王某向陈某转让其所有的房产一套。后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较大争议,导致合同最终没能顺利履行。而此时,陈某已经交纳定金5万元,其中1万元已由王某收受,其余4万元由中介公司托管。后因纠纷无法协商解决,双方诉至深圳仲裁委员会。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王某退还陈某定金5万元。此时,王某原有房产已经转手,除了托管在中介公司的4万元之外,陈某也无法得知王某的其他财产线索。而实际上,王某此时也将所有资金转移,王某名下也无银行存款,陈某申请执行遭遇困难。

    显然王某摆出一副“要钱没有”的无赖姿态,试图逃避法律义务,任凭法院多次催告也是拒不执行。执行期限将要届满时,罗湖法院的法官特事特办,找到王某并决定将王某司法拘留。王某见状马上同意履行在法警的监督下,王某当即通知他人转账并到银行取款,悉数交执行款项和执行费。

    真可谓拒不退定耍无赖,法院执行有妙招!

深圳方俊律师

201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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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方俊
  • 执业律所: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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